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2024年3月1日实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嘉善江南热处理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地块信息
嘉 (略) 地块位于浙江省嘉善县干窑镇黎明村(地块中心经纬度坐标为东经120.*°、北纬30.*°),地块东侧为干窑大道,隔路为奥园玺悦府住宅小区;南侧原为嘉善长乐机械制造厂,现为干窑镇干窑小学东侧地块公寓房项目用地;西侧原为农田,现为干窑镇干窑小学东侧地块公寓房项目用地;北侧原为居民住宅,现为干窑镇干窑小学东侧地块公寓房项目临时变压器和干窑镇黎明村施家浜箱变。地块总占地面积为1949.2m2。
本地块历史存在嘉 (略) (前身为嘉善县热处理厂<1994-2004年>),生产项目为金属热处理,现企业已关停,原有厂房也已拆除。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R2(城镇居住用地),用途变更为敏感用地,本地块属于《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浙环发〔2021〕21号)中的*类地块。同 (略) 生态环境局嘉善分局了解,根据《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22〕435号),该地块于2023年7月被列入优先监管地块。因此本地块需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委托单位
单位名称:嘉善县 (略)
三、调查单位
单位名称:嘉兴昊天 (略)
联系地址: (略) 嘉善县惠民 (略) 50号1号楼103室
四、初查报告结论
本调查报告认为,本地块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R2(城镇住宅用地),在调查期间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监测的各项污染物或未检出,或有检出但未超过国家和地方等相关标准,因此,该地块无关注污染物,不属于污染地块,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下一步地块详细调查工作。
查阅纸质版调查报告的方式和途径:前往调查单位地址查阅纸质报告
五、意见提交形式
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传真、邮寄等方式向委托单位或调查单位提出意见,并提出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