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东至县人民政府批准,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胜利镇206国道北侧地块二等五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不动产 单元号 | 宗地名称 | 土地 位置 | 土地用途 | 土地 面积 (m2) | 出让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次) | 出让 年限 (年) | 规划指标要求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池东自*-1 | *GB*W* | 胜利镇206国道北侧地块二 | 胜利镇方村村 | 工业用地 | *.6 | 147 | 30 | 3 | 50 | 1.2以上,2.5以下 | 40%以上 | 15%以下 |
池东自*-2 | *GB*W* | 胜利镇206国道西北侧地块三 | 胜利镇方村村 | 工业用地 (A区:6156.01㎡,B区:570.96㎡) | 6726.97 | 82 | 20 | 2 | 50 | 1.2以上,2.5以下 | 40%以上 | 15%以下 |
池东自*-3 | *GB*W* | 胜利镇206国道西北侧地块四 | 胜利镇方村村 | 工业用地(A区:*.53㎡,B区:1222.39㎡) | *.92 | 169 | 35 | 3 | 50 | 1.2以上,2.5以下 | 40%以上 | 15%以下 |
池东自*-4 | *GB*W* | 东至经 (略) 东侧地块 | 东至经开区 | 工业用地 | *.62 | 1548 | 310 | 24 | 50 | 0.6以上,1.5以下 | 30%以上,60%以下 | 15%以下 |
池东自*-5 | *GB*W* | 滨湖DZBH-4地块 | 尧渡镇建东村 | 工业用地 | *.24 | 1144 | 250 | 5 | 50 | 1.2以上,2.5以下 | 40%以上 | 15%以下 |
本次出让宗地均以净地条件为准,各宗地规划按各宗地规划设计条件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及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5月21日(法定工作日)到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领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5月21日(法定工作日)到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进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16时30分(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2024年5月21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挂牌出让报价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5月14日8:30—2024年5月23日15:30。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地点: (略) 二楼开标二室。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池东自*-1至池东自*-3、池东自*-5宗地投资强度均不低于*元/亩,亩均税收均不低于*元/年;池东自*-4宗地投资强度均不低于*元/亩,亩均税收均不低于*元/年。
2、本次公告池东自*-4宗地采取“标准地”方式出让,竞得人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须与安徽东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安徽东至经济开发区工业项目“标准地”承诺书》和《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业监管合同》,严格落实约定内容,履行相应职责。对于符合承诺审批事项的办理以及竣工和达产验收按照《东至县加快推进开发区“标准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文件执行。
3、本次出让活动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电子邮件等形式的竞买申请和报价。
八、联系电话:0566-* 联系人:陈女士、张先生
开户单位:东至县非税收入征收服务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东至县支行
账号:**
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