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9日-2023年3月16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
通信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22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1 | 年产35000吨8.8级及以上高强度紧固件投资项目 | 海盐县西塘桥街道东临西场路、南临规划道路、西至规划建设用地、北临外塘路(老厂区南侧) | 宇星紧固件(嘉兴) (略) | 杭州 (略) | 宇星紧固件(嘉兴) (略) 决定投资35000万元,在现有厂区南侧新拍土地约43513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约86746.35平方米,以钢材、水性达克罗液、成型油、淬火油、天然气等原辅材料,经冷镦成型、机加工、热处理(油淬)、抛丸、攻丝、清洗、达克罗喷涂(水性)等技术或工艺,购置冷镦机、攻丝机、网带炉热处理炉、数控车床、达克罗喷浸涂生产线、螺母清洗机、线切割机床、平面磨床、电火花成型机、制氮机、冷镦成型机、自动离心机(冷镦成型配套)、全自动抛丸机等国产设备,新增年产35000吨8.8级及以上高强度紧固件的生产能力。 | 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收集后纳入附近雨水管网;热处理前清洗及后清洗的清洗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经隔油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 (略) 政污水管网;浸涂、喷涂、烘干废气收集后通入1套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RCO催化燃烧装置,治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冷镦废气收集后通入静电油烟净化装置治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在柴油清洗、离心设备侧面设置集气罩,非*烷总烃收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热处理废气收集后经1套静电油烟净化装置治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抛丸粉尘经吸尘装置引入1套布袋除尘装置治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对设备加装隔震垫等,设备经减噪隔声;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 无 | 公司在建设期、营运期,将严格按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