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 (略) 年产40万吨铁精粉深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文)有关规定和国家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枣庄 (略) 年产40万吨铁精粉深加工建设项目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枣庄 (略) 年产40万吨铁精粉深加工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枣庄 (略)
项目概况:建设单位拟投资6500万元,占地面积约20亩,新建加工车间、综合车间、辅助用房等共计9130平方米,新购置球磨机、破碎机等设备38台(套),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40万吨铁精粉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枣庄 (略)
联系人:龙总
电话:*
通讯地址: (略) 中区税郭镇东北村1号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山东云 (略)
地址: (略) 历城区工业 (略) 内3号楼
联系人:周工
电话:*
E-mail:*@*q.com
四、公众意见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建设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如对建设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当地目前主要环境方面问题、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认识、建设项目运营中需要关注的问题及其它需要说明的建议和意见。
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应。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链接:
http://**提取码:nei1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书信、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建设环保方面的意见及建议。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各有关部门反映。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期间,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枣庄 (略)
2023年0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