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23-05-11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经编一路东侧地块厂房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第二次)已由2209-*-07-02-*文批准建设,本次招标人为浙江海宁经编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 (略) 马桥经编十路北侧、经编一路东侧;
2.2招标规模:有机房客梯3台、有机房货梯1台;
2.3概算投资:约 110万元;
2.4招标范围:经编一路东侧地块厂房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土建改造。(具体要求详见施工图纸、电梯招标设备一览表、改造要求一览表以及相关技术要求和规范);
2.5设备供应及安装周期:设备供应时间为30天内设备到场;设备到场后确保30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试车运作并经验收合格。电梯设备根据实际需求情况,存在分批次供货、安装、取得准运证的可能,请投标人在报价中充分考虑,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6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经销商;
3.2所投标电梯产品制造商①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驱动载货电梯B级等级证书(限曳引式货梯Q≤5000kg), (略) 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有限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B级证书; (略) 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载货电梯证书,且具体产品范围型式试验证书必须满足本次招标电梯技术参数要求。(以上投标电梯产品制造商资质要求①、②符合其中一个即可)。
注:按《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3号〕》文件规定已办理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的,其特种设备生产活动内容须满足本次招标要求。提供许可证及相关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和证明文件2019年5月 (略) 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布TSG 07-2019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
3.3如是经销商投标的,须具有投标产品生产商针对本工程出具的授权证书,且授权的电梯制造商必须满足上述对电梯制造商的要求;
3.4投标产品生 (略) 范围内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网点;
3.5投标产品生产商2021年度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亿元及以上,其中主营业务收入是指投标产品生产商与电梯有关(包括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电梯)的业务收入;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 (略) , (略)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 (略) 可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 (略) (略) 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电梯制造企业(或其授权代理商)和具有电梯安装资质的法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须为电梯制造企业或其授权代理商,并出具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5 月11 日至2023年05 月22日下午14时 00 分,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自主登记。
4.2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如现场投标的,投标文件递交后离开。为以避免人员集聚,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所有人员实行“健康码绿码+测温正常”进入,全程必须戴口罩。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5月22日,投标人应于当日 14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略) 马桥街道胜利路8号马桥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一号楼二楼1202开标室(胜利路和马桥路交叉口)。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文件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送达,如接收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收到标书的,其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海宁经编 (略) 代理机构:浙江 (略)
地 址:海宁丰收西路1号总部大厦地址: (略) 钱江西路178号钱江大厦九楼
邮 编:*邮编:*
联系人:徐女士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0573-*电话:0573-*
传 真:传真:/
监督部门: (略) 马桥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公室地址: (略) 马桥街道胜利路8号
电话: 0573-*
2023年05月11 日
附件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有效营业执照 |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
2 | 企业资质 | 所投标电梯产品制造商①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驱动载货电梯B级等级证书(限曳引式货梯Q≤5000kg), (略) 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有限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B级证书; (略) 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载货电梯证书,且具体产品范围型式试验证书必须满足本次招标电梯技术参数要求。(以上投标电梯产品制造商资质要求①、②符合其中一个即可)。 注:按《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3号〕》文件规定已办理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的,其特种设备生产活动内容须满足本次招标要求。提供许可证及相关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和证明文件2019年5月 (略) 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布TSG 07-2019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 |
3 | 经销商授权书 | 如是经销商投标的,须具有投标产品生产商针对本工程出具的授权证书,且授权的电梯制造商必须满足上述对电梯制造商的要求(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
4 | 售后服务网点 | 投标产品生产商或经 (略) 范围内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网点, (略) 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的证明。(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
5 | 主营业务收入 | 投标产品生产商2021年度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亿元及以上,其中主营业务收入是指投标产品生产商与电梯有关(包括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电梯)的业务收入。 |
6 | 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电梯制造企业(或其授权代理商)和具有电梯安装资质的法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须为电梯制造企业或其授权代理商,并出具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
7 | 其他 |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 (略) , (略)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 (略) 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略) (略) 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如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人员证书提供新版的(未采用电子版证书的除外),可提供政务网上带二维码的证件扫描件。 3、提供的资料需清晰可辨,二维码可扫,如提供的资料模糊,导致无法辨析、扫描失败等情况的,按不利于投标人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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