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住房和 (略) : 你局报来《关于报送兴宁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完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建设高品质县镇村的工作方案》要求,为更 (略) 生活垃圾清运体系建设水平,同意实施兴宁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完善项目(项目代码:2406-#-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及内容:项 (略) 新圩镇、罗岗镇、黄陂镇、水口镇和大坪镇等(黄槐镇除外)16个镇及兴田街道、宁新街道、福兴街道。主要建设内容为:1、更 (略) 车16辆;高压清洗车16辆;洒水车16辆;圩镇环卫压缩车32辆;农村环卫压缩车32辆;生活垃圾转运车17辆。2、更换购置镇级转运站压缩设备7个;除臭设备9套;吸污车6辆。3、更换购置各镇街收运三轮车458辆;三轮保洁车458辆;成套垃圾桶、亭9442套。4、改造新圩镇、罗岗镇、黄陂镇转运站3座镇级生活垃圾转运站;坭陂镇、罗岗镇新建2座镇级生活垃圾转运站;水口镇转运站新建长35米、高3米、厚30公分的挡土墙;新建一座小型转运站配 (略) 理设施;大坪镇转运站改造污水沉淀池。 三、项目拟建设工期:20个月。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元,其中:工程费#.#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元、预备费686.#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申请上级资金外, (略) 财政统筹解决。 五、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六、请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以及相关标准进行限额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后将投资 (略) 审核。 附件: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