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 (略) 固定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监理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鉴证咨询服务/鉴证服务/工程监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略) | ||
(略) 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18日 16:17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5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略) (略) (略) 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85底商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0月29日 10: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略) (略) (略) 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85底商 | ||
预算金额 | ¥4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董凤荣/高彩虹/杨帆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略)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老师 022-# | ||
代理机构名称 | 昱丰(天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略) 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85底商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老师 022-# |
项目概况
(略)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 (略) 固定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监理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略) 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85底商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9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FZC-2024-A-0155
项目名称: (略)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 (略) 固定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监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略)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 (略) 固定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监理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避难场所建设验收合格。(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供应商应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以上(含#级)资质。(3)本项目供应商应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各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总监理工程师可兼任总监驻场代表,若总监理工程师兼任总监驻现场代表,则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4)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有投标资格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总监理工程师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5)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投标资格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 (6)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现场代表专业应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并岀具任命书。(7)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8)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出具时间不早于开标时间前1个月)(9)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01月至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交相关证明)。(10)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1)供应商须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8日 至 2024年10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略) 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85底商
方式:现场填表发售领取
售价:¥4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9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略) 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85底商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9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略) 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85底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参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略)
地址: (略) (略)
联系方式:张老师 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昱丰(天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85底商
联系方式:刘老师 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凤荣/高彩虹/杨帆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