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类别 | 办公楼 | 合同类别 | 写字楼租赁 |
合同起始日期 | 2024年01月01日 | 合同终止日期 | 2033年12月31日 |
资产名称 | 商业楼 | ||
资产地点 | 三十六顷村三十六顷股份经济合作社商业楼 | ||
交易面积/数量 | 392.00 ㎡ | 建筑面积 | 392.00 ㎡ |
资产用途 | 商业 | 税费承担方 | 承租方 |
资产交付日期 | 资产交付方式 | ||
行业要求 | 铺位仅用于商铺经营,不能经营有严重噪音及污染的行业,不得利用商铺进行非法活动,不得在铺内储藏危险物品,不能在铺内从事有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行为,不得从事噪音大、污染环境的项目和其他非法经营。*方不得在本商铺经营化肥、农药、机械维修、化工生产等对商铺有腐蚀、毁损作用和对周围环境有严重影响的项目;承包者如经营餐饮业,需提前到村委会报备,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才能经营,否则作*方违约,餐饮业项目要保持环境整洁。 | ||
受让人或承租(包)人的条件 | 竞投人必须是在大鳌镇注册并连续经营十五年或以上、具备药店经营资质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 ||
其它条款 | |||
合同附件 | 点击下载 | ||
其它情况说明 |
交 易 公 告 | |||||||||||||||||||||||||||
交易编号:dazb2237 | |||||||||||||||||||||||||||
(略) 新会区大鳌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受新会区大鳌镇三十六顷村三十六顷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将对位于三十六顷村三十六顷股份经济合作社商业楼-商业楼使用权租赁进行竞投,欢迎有意参加竞投的人仕前来报名竞投。 | |||||||||||||||||||||||||||
一、竞投项目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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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产的使用范围: 商业 | |||||||||||||||||||||||||||
三、行业要求: 铺位仅用于商铺经营,不能经营有严重噪音及污染的行业,不得利用商铺进行非法活动,不得在铺内储藏危险物品,不能在铺内从事有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行为,不得从事噪音大、污染环境的项目和其他非法经营。*方不得在本商铺经营化肥、农药、机械维修、化工生产等对商铺有腐蚀、毁损作用和对周围环境有严重影响的项目;承包者如经营餐饮业,需提前到村委会报备,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才能经营,否则作*方违约,餐饮业项目要保持环境整洁。 | |||||||||||||||||||||||||||
四、竞投单位准入条件 | |||||||||||||||||||||||||||
本项目不接受纳入新会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信用风险警示名单的意向人竞投报名。竞投人必须是在大鳌镇注册并连续经营十五年或以上、具备药店经营资质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 |||||||||||||||||||||||||||
五、本次项目采用网上竞投方式竞投,按照总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投意向人请通过新会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缴纳保证金以及参与报价等,操作指引详见本网站“交易指南”栏目,对不按操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规定的步骤和要求进行操作的,造成的损失由竞投意向人自行承担。 | |||||||||||||||||||||||||||
六、申请时间及交易保证金缴纳 | |||||||||||||||||||||||||||
竞投意向人,请于2023年09月14日 10点00分前通过新会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于2023年09月14日 10点30分前将保证金汇入系统指定的银行账户中。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无效。 | |||||||||||||||||||||||||||
七、竞投意向人报名条件 | |||||||||||||||||||||||||||
(一)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企业名义竞投的须提供); | |||||||||||||||||||||||||||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与复印件(如有须提供); | |||||||||||||||||||||||||||
(三)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个人名义竞投的须提供); | |||||||||||||||||||||||||||
(四)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 |||||||||||||||||||||||||||
(五)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 |||||||||||||||||||||||||||
网上竞价交易采取先竞价后审核竞投资格的方式。网上竞价结束后,竞得人请于2023年09月20日15时00分前携带以上资料到交易组织机构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与业主单位签订成交合同。对经业主单位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的竞投人,取消竞得资格,没收竞投保证金,并由网上交易平台重新组织交易。 | |||||||||||||||||||||||||||
八、看样时间 | |||||||||||||||||||||||||||
本中心与业主组织看样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意向竞投人敬请提前联系业主或其余时间自行看样。标的物以公示为准,交易组织机构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了解标的物实际情况,未了解清楚标的物的竞投人视为对本项目的情况的确认,责任自负。 | |||||||||||||||||||||||||||
九、公示时间 | |||||||||||||||||||||||||||
本交易公告公示时间为:2023年09月07日至2023年09月14日。 | |||||||||||||||||||||||||||
十、竞投时间 | |||||||||||||||||||||||||||
本次交易竞投时间为:2023年09月18日09时00分00秒至2023年09月18日10时00分00秒,竞投人请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报价。本次交易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结束前,每最后3分钟如果有竞投人出价,就自动延迟180秒,最大延迟次数999次。 | |||||||||||||||||||||||||||
十一、竞得人审核资料时间 | |||||||||||||||||||||||||||
竞得人需在2023年09月20日15时00分前到业主单位提交审核资料。 | |||||||||||||||||||||||||||
十二、其他信息 | |||||||||||||||||||||||||||
1、其他约定:如遇创文工作,应配合上级相关部门的安排和要求,落实“门前三包”的责任,不得占道经营、违规经营等行为。 2、商业楼仅用于商业经营,不能经营有严重噪音及污染的行业,不得利用商业楼进行非法活动,不得储藏危险物品,不能从事有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行为,不得从事噪音大、污染环境和其他非法经营的项目。*方不得在商业楼经营化肥、农药、机械维修、化工生产等对楼体有腐蚀、毁损作用和对周围环境有严重影响的项目;不得经营餐饮业的项目。 3、在租用期间不得随意改变建筑物的一切设施,*方如进行装修、增加设施必须先征得*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并按违反合同执行处理。 4、*方对外经营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方负责承担,*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经营风险和损益。*方应严格按照政府有关管理要求做好安全、环保、消防等工作,因工作措施不到位而产生责任事故,该事故及经济损失由*方负责,与*方无关。 5、合同期满、通知解除合同、或协商解除合同的,*方按现状收回物业,*方应于提前自行清理现场、搬迁相应动产。*方不得拆除或损毁商业楼的固定设施或装修。逾期未清理、搬迁租赁商业楼内所有动产(包括但不限于机器设备及其他可移动的物品),视为*方放弃上述财物的所有权,*方有权处置,处置产生的费用由*方承担。 6、租赁期限内,若由于*方或上级部门对项目另有发展用途或上级政策要求需要收回出租的商业楼而提前终止合同的,*方有权提前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收回本合同项下的租赁商业楼。*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方,*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积极配合*方做好搬迁、清场工作,*方应当在收到*方发出单方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之日起30天内清理属于个人的财物并归还本合同项下的租赁商业楼,双方均不作违约处理。*方对*方不作任何补偿或赔偿;租金全部或部分计付至该土地实际交还之日。 | |||||||||||||||||||||||||||
十三、联系方式 | |||||||||||||||||||||||||||
新会区大鳌镇三十六顷村三十六顷股份经济合作社 | |||||||||||||||||||||||||||
联系人: 谭超华 | |||||||||||||||||||||||||||
联系电话: 0750-* | |||||||||||||||||||||||||||
(略) 新会区大鳌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 | |||||||||||||||||||||||||||
联系地址: (略) 新会区大鳌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 | |||||||||||||||||||||||||||
联系电话: 0750-* | |||||||||||||||||||||||||||
网址: http://** | |||||||||||||||||||||||||||
(略) 新会区大鳌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 | |||||||||||||||||||||||||||
二0二三年九月七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