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环审〔2025〕1号
河南省鸿宸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由河南省增绿 (略) 编制的《河南省鸿宸 (略) 年处理#吨废钢铁、废旧线缆、废旧电子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我县政府 (略) 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属于新建,位于固始县张老埠乡吊桥村,建筑面积#平方米,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项目共建设4条废 (略) 理线, (略) 理废钢铁#吨/年、废旧电子设备、电子废弃物1500吨/年、废旧通讯设备1000吨/年和废电线电缆500吨/年。本项目不进行废旧电池的收集及拆解,仅对回收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旧通讯设备等进行简单的物理拆解,不涉及零件清洗及精细拆解、翻新等步骤。
二、 (略) 依法依规完善相关手续后,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保护措施。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及振动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切实加强项目运营期环境保护管理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废钢铁剪切废气通过“集气罩+高效袋式除尘器+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废旧电子设备、电子废弃物拆解废气、废旧通讯设备拆解废气和废旧电线电缆破碎、风选废气通过“集气罩/集气管道+高效袋式除尘器+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定期清运肥田不外排。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车间隔声、减振、降噪、距离衰减等措施, (略) ,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4、固废。设置规范的临时贮存场所,对废弃物进行分类暂存。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 (略) 置资 (略) 置;一般固废综合利用或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 (略) 置。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
四、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定期对项目产生的污染物进行监测,实现稳定达标排放。项目涉及的外排污染物排放标准发生变化时,按新标准执行。
五、项目建成后,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组织环保验收,经环保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在生产过程中应加强管理,规范操作,严格执行各项环保政策和要求,由固始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 (略) 重新审核;如项目建设发生重大变更,应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略) (略) (略)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