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环保部环规环评[2017]4号)对本项目验收报告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 (略) 宁都县工 (略) 南侧,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59′12.264″,北纬26°24′8.004″。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8平方米,项目分期验收,本次一期验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建办公楼(1#综合楼)、1#厂房(改建为食堂宿舍)、厂房A(2#厂房)、厂房B(3#厂房为综合车间(工艺为CNC、喷砂、打磨、清洗)),新建2#综合楼、消防水池、值班室等,配 (略) 停车场及绿化工程;购置CNC、抽风机、冲床、喷砂机、隧道式清洗机、2.5次元测量仪等主要生产设备及检测设备886台/套。 (略) 于2023年3月委托赣州 (略) 编制《 (略) 江西赣能电子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3年4月3日取得宁都县行政审批局的批复(宁行审字[2023]75号)。
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时间
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时间:项目于2023年3月开始开工建设,于2023年4月竣工
三、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江西赣能电子产业园项目
通讯地址: (略) 宁都县工 (略) 南侧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