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
报来《 (略) 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人民路6#地安置区(五一花园)项目申请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安居〔2023〕1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的建设可进一 (略) 棚户区改造步伐,改善人居环境, (略) 功能。 (略) (略) 《关于< (略) 棚户区改造工程人民路6#地安置区(五一花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报告》(安策咨字〔2023〕081号),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建设地点:项 (略) 埇桥区,胜利西路以南、大运河遗址以北、凤凰假日小区以东、新桥小区以西。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35003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0259平方米,拟建高层住宅楼8栋、幼儿园1栋、配套商业1栋及其他配套用房等。
四、项目总投资估算约53006万元, (略) 财政资金、发行专项债、项目单位自筹等。
五、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建设期为3年。
六、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及重要原材料采购等环节采用委托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七、请依法办理相关报建手续,组织有资质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
八、要切实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管理,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加强施工保护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九、要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十、如在初步设计阶段或项目报建过程中,初步设计方案或文物保护、洪水影响评价、地质灾害评估等报建手续,对本批准文件的有关内容要求调整较大,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批准文件。
十一、请严 (略) 令第688号、中办发〔2013〕17号、中办发〔2017〕70号、皖办发〔2018〕30号文件精神,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得建设办公用房,项目建成后不得调整成为办公用房。
十二、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的,项目单位应在本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