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生态环境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庆环罚〔2024〕60号
(略) 红岗区策顺物资经销处(赵东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D3D3DH4Y
地 ?????址: (略) 红岗区原兴隆河小学西1500米
经 ?营 ?者:赵东生
我局于2024年6月27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你单位厂区内建有抽油管生产线1条,包括喷砂除锈工艺+电烘干+喷涂防腐工艺+电烘干。检查当时有工人正在进行喷砂除锈操作。配套建有布袋除尘器1台;检查时喷涂防腐工艺未运行,喷涂为环氧树脂喷涂,该工艺设置喷涂枪2个。成品区有成品抽油管约200根,半成品约100根;喷砂区有未处理原料管200余根,厂区东北角堆存原料砂约1吨。现场无法出示环评审批及环保竣工验收手续。经询问现场负责人确定该项目为抽油管的加工项目,该项目应按照《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第三十大项、金属制品业33第67小项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的要求办理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红岗区策顺物资经销处(赵东生)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
以上事实,有如下证据证明:
1.你单位于2024年7月1日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经营者赵东生的身份;
2.我局于2024年6月27日制作现场检查(勘察)笔录1份,证明我局执法 (略) 红岗区策顺物资经销处(赵东生)现场勘察的情况;
3.我局于2024年6月27日拍摄现场照片证据3张, (略) 红岗区策顺物资经销处(赵东生)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情况;
4.我局于2024年7月1日制作调查询问笔录1份,证明你单位经营者赵 (略) 红岗区策顺物资经销处(赵东生)未批先建的行为进行调查询问的情况;
5.你单位于2024年7月17日提供由黑龙江皓林 (略)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复印件1份, (略) 红岗区策顺物资经销处(赵东生)的总投资额;
6.我局于2024年7月17日制作调查询问笔录1份,证明你单位经营者赵 (略) 红岗区策顺物资经销处(赵东生)的总投资额进行调查询问的情况;
7.我局于2024年7月1日查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1份, (略) 红岗区策顺物资经销处(赵东生)应报批的环评文件类别;
8.你单位于2024年7月17日提供情况说明一份, (略) 红岗区策顺物资经销处(赵东生)整改积极的情况;
9. 我局于2024年7月1日提供执法人员的执法证复印件5份,证明执法人员李伟亮、聂迪、符鑫宇、李玉娇、王晓蕾的身份和资格。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的规定。
我局于2024年8月28日以《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庆环罚告字〔2024〕56号)告知你单位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你单位在收到该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未向我局提出陈述和申辩的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的规定,根据环保行政处罚裁量辅助决策系统计算,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委员会集体讨论,我局决定对你单位处以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仟元。
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我局开具的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根据缴款编码,将罚款缴纳至黑龙江省非税收入待解缴账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 (略) 龙 (略) 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 (略) 强制执行。
????????????????????????????? (略) 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