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8日-2023年12月15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0376-*(行政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淮滨县淮河大道西段北侧(邮编*)
项目名称 | 淮 (略) 年处理 100 万吨建筑石料加工综合利用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淮滨县张庄乡徐营村刘营组 |
建设单位 | 淮 (略) |
项目概况 | 项 (略) 淮滨县张庄乡徐营村刘营组,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28.5万元。租用淮滨县 (略) 8000平方米(12亩)建设用地及一座闲置标准化厂房(面积1800平方米)、新建2座标准化厂房(面积2800平方米),主要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该项目建成后年处理100万吨建筑石料,生产工艺:原料装卸-上料—除铁—鄂破—锤破—洗料—脱水—成品。主要生产设备为:给料机2台、鄂式破碎机2台、锤式破碎机4台、振动筛1套、滚筒筛1套、洗料机2台、皮带输送机8个等配套环保设施。 |
环评机构 | 河南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你单位必须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应加强项目施工及营运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将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二)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污水、车辆冲洗废水及职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管网汇入污水处理系统(集污池+污水絮凝罐+清水池)处理后尾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经车辆冲洗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掏至周围农田肥田,不外排。 (三)本项目废气:(1)①号生产线上料、破碎、筛分粉尘,经负压收集,收集后粉尘经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②号生产线上料、破碎、筛分粉尘,经负压收集,收集后粉尘经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TA002)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2)传送带进行封闭处理+封闭式生产+车间喷雾抑尘装置(3)道路扬尘采取路面全硬化,进出车辆冲洗,定期洒水降尘(4)原料、成品堆存和装卸扬尘采用封闭车间、车间顶部设置喷雾抑尘设施。 (四)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做好隔声、减震等措施,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4类标准值要求。 (五)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废铁、车辆冲洗沉淀池底泥、压滤机泥饼以及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润滑油、废油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车辆冲洗沉淀池底泥、压滤机泥饼收集晾干后外售给砖厂,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袋装收集、废铁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机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相关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六)做好厂区绿化,营造厂区优美环境。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