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
二、项目名称:医疗设备计量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略) 计 (略) | (略) 双流区物联一路255号 | 下浮:2.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略) 计 (略)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医疗设备计量服务 | 本单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服务范围。 | 本单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服务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本单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服务标准。 | 60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贺梅(采购人代表)、牟兰、李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 (略) 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及与采购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之相关规定,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照以下收费标准下浮5%计算收取,收费标准:100万元以内的费率为1.5%。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85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60万元。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04545[2023]00980;3、品目名称: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C*),4、付款条件:据实结算,每年年底根据实际检测费用进行支付结算。实际支付金额=实际计量检测数量X该产品最高限价X(1-下浮率),若涉及计量医疗设备清单以外的检测项目, (略) 物价局、 (略) 财政厅、 (略) 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关于调整计量检定收费标准的通 知》川价费〔2003〕177 号收费标准依据供应商所报下浮率进行结算。结算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等额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5、监管部门:温江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温 (略)
地址: (略) 温江区康泰路86号
联系方式: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略) 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1栋1单元13层1301、1303、1305号
联系方式:028-*转8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天鑫
电话:028-*转805
四川 (略)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