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略) (略) 16间仓库及1间铺面招租(3年)项目 | ||||||||||||
项目编号 | BBWCQJY23-1174 | 挂牌价 | 详见标的清单 | ||||||||||
登载网站 | http://** | 交易保证金 | 详见标的清单 | ||||||||||
标的所在地区 | (略) | 标的所属行业 | ---- | ||||||||||
信息披露(报名)时间 | 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25日17时 | ||||||||||||
网络竞价(动态报价)时间 | 自由报价时间:2023年10月19日10:00-2023年10月26日10:00 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一、出租方承诺 | |||||||||||||
我方( (略) (略) )作为出租方,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招租,由交易所公开发布招租信息并组织竞租。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㈠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或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㈡我方公开招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㈢我方所提交的有关招租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㈣我方在公开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二、标的基本情况 | |||||||||||||
招租标的简介 | ㈠标的清单 | ||||||||||||
标的 编号 | 标的名称 | 面 积 (㎡) | 挂牌价 (元/月) | 竞价阶梯 (元/次) | 交易保证金 (元) | 履约保证金 (元) | 备注 | ||||||
1 | 1. (略) (略) 库区3号仓库 | 152 | 2400.00 | 100 | 4800.00 | 首年成交价两个月租金 | 租赁期3年,目前处于在用状态。 | ||||||
2 | 2. (略) (略) 库区5号仓库 | 152 | 2700.00 | 100 | 5400.00 | 首年成交价两个月租金 | 租赁期3年,目前处于在用状态。 | ||||||
3 | 3. (略) (略) 库区6号仓库 | 152 | 2300.00 | 100 | 4600.00 | 首年成交价两个月租金 | 租赁期3年,目前处于在用状态。 | ||||||
4 | 4. (略) (略) 库区8号仓库 | 250 | 3900.00 | 100 | 7800.00 | 首年成交价两个月租金 | 租赁期3年,目前处于在用状态。 | ||||||
5 | 5. (略) (略) 库区13号仓库 | 250 | 3750.00 | 100 | 7500.00 | 首年成交价两个月租金 | 租赁期3年,目前处于在用状态。 | ||||||
6 | 6. (略) (略) 库区17号仓库 | 250 | 3750.00 | 100 | 7500.00 | 首年成交价两个月租金 | 租赁期3年,目前处于闲置状态。 | ||||||
7 | 7. (略) (略) 库区18号仓库 | 250 | 3750.00 | 100 | 7500.00 | 首年成交价两个月租金 | 租赁期3年,目前处于闲置状态。 | ||||||
8 | 8. (略) (略) 库区19号仓库 | 250 | 3750.00 | 100 | 7500.00 | 首年成交价两个月租金 | 租赁期3年,目前处于在用状态。 | ||||||
9 | 9. (略) (略) 库区20号仓库 | 250 | 3750.00 | 100 | 7500.00 | 首年成交价两个月租金 | 租赁期3年,目前处于在用状态。 | ||||||
10 | 10. (略) (略) 库区22号仓库 | 213 | 3300.00 | 100 | 6600.00 | 首年成交价两个月租金 | 租赁期3年,目前处于在用状态。 | ||||||
11 | 11. (略) (略) 库区23号仓库 | 174 | 2600.00 | 100 | 5200.00 | 首年成交价两个月租金 | 租赁期3年,目前处于闲置状态。 | ||||||
12 | 12. (略) (略) 库区25号仓库 | 555 | 8400.00 | 100 | 16800.00 | 首年成交价两个月租金 | 租赁期3年,目前处于在用状态。 | ||||||
13 | 13. (略) (略) 库区26号仓库 | 555 | 8400.00 | 100 | 16800.00 | 首年成交价两个月租金 | 租赁期3年,目前处于在用状态。 | ||||||
14 | 14. (略) (略) 库区27号仓库 | 478 | 6900.00 | 100 | 13800.00 | 首年成交价两个月租金 | 租赁期3年,目前处于在用状态。 | ||||||
15 | 15. (略) (略) 库区28号仓库 | 478 | 6500.00 | 100 | 13000.00 | 首年成交价两个月租金 | 租赁期3年,目前处于在用状态。 | ||||||
16 | 16. (略) (略) 库区备品房仓库 | 152 | 2300.00 | 100 | 4600.00 | 首年成交价两个月租金 | 租赁期3年,目前处于闲置状态。 | ||||||
17 | 17. (略) (略) 二中对面铺面 | 37 | 1800.00 | 100 | 3600.00 | 首年成交价两个月租金 | 租赁期3年,目前处于在用状态。 | ||||||
㈡标的简况 1.高德粮库库区仓库 16 间, (略) 高德,临高德路,交通运输方便,其中3 号5 号、6 号、22 号、23 号仓库为砖木结构,其余为砖混结构,建筑原设计用途为粮食储备,库区内道路平整较宽,仓库通风、排水等条件较好,适合作为物资储存。 2.高德路二中对面铺面1间, (略) 海城区高德路二中对面临高德路,适合作为物资储存、销售商品等使用。 3.招租标的均有房屋所有权证,权属清晰,不存在争议。 备注: 1.标的按现状招租和交付,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出租标的、向出租方咨询。以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凡参加竞租者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接受出租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现状。 2.上述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3.标的存在原承租人的,同等条件下该标的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的,须按照交易所交易规则进场交易。原承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向交易所提出受让申请,提交受让申请资料,并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保证金,项目将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行权方式如下: (1)原承租人与其他意向承租方同时参与网络竞价; (2)原承租人在网络竞价的自由竞价期间和限时竞价期间均可行权;(3)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当其他意向承租方报出当前最高有效报价时,原承租人可以优先权追加相同报价,如其他意向承租方无更高报价时,原承租人为最终承租人;如其他意向承租方继续报价,而原承租人在竞价期内未应价的,则该最高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为最终承租人。 4.招租期限3年,租金逐年递增,第1年不变,第2年起按上年月租金的 3%递增。 | |||||||||||||
公开招租行为批准情况 | 出租方决策文件类型 | 经理层领导班子会议纪要(北高粮阅〔2023〕5号) | |||||||||||
批准单位名称 | 广西北 (略) | ||||||||||||
批准文件 | 广西北 (略) 关于高德粮库企业国有资产对外公开招租的批复 北粮储复 (2023)1号 | ||||||||||||
三、交易规定 | |||||||||||||
交易条件 |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 1.承租期间如承租人未违反《租赁合同》(附件3)约定,《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出租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人。 2.标的用途:出租标的仓库仅限用于储存预包装食品、包装食品、预包装酒类、日用百货、粮油、饲料等物品使用。出租标的商铺仅限用于经营土特产、旅游产品、包装食品、预包装酒类、日用百货、婚庆用品、五金机电(维修)等使用。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3.承租人须负责购买和办理承租标的的火灾公众责任险或财产险等保险,费用自担。 4.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 |||||||||||
意向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3.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 ||||||||||||
成交手续 | 竞价服务费 | 竞价服务费由交易所于竞价成交后从承租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的信息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成交签约 | (1)竞价成交的竞租人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公告“竞租登记手续”第4条规定持纸质报名材料到指定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签署《成交确认书》前,交易所将对承租人提交纸质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如发现承租人不符合本项目“承租方资格条件”的,将不予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没收交易保证金。 (2)竞价成交的竞租人应于《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签约地点: (略) (略) | ||||||||||||
成交价款 | 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缴齐首期租金(第1个月租金)、履约保证金(首年成交价两个月租金)。后续租金以1个月为一个支付期,每月的5日前支付下个月的租金。 出租方指定的以下收款账户: 户名: (略) (略) 账号:**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 (略) 分行 | ||||||||||||
标的交割 | 1.交割时限: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到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 2.交割条件:承租人凭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两笔款项的银行转账回执单与出租方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 | ||||||||||||
四、交易指南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报价方式:多次(递增)报价 自由报价时间:2023年10月19日10:00-2023年10月26日10:00 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竞价阶梯:详见标的清单 | |||||||||||
竞租登记 | 竞租登记手续 |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竞租人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有关材料,并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承租人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竞租人报名前应确认自身是否符合本项目“承租方资格条件”,如竞价成交后发现不符合的,将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并没收交易保证金(交易所扣除竞租人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剩余保证金作为给出租人的补偿)。 需上传的材料包括: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③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1)。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交易所在收到竞租人上传的材料之日起予以审核,交易所将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反馈,报名材料需要完善的,竞租人应按照交易所的要求上传需要补充、更正的报名材料。 3.竞租人报名成功后,交易所将以短信方式向其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竞租人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方。 4.成交后,承租方凭以下纸质材料前往指定地点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③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1)。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5.注意事项 (1)竞租人缴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缴纳,未以该账户缴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2)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竞租人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交易保证金 及其相关规定 |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详见标的清单,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承租方人违约,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承租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承租资格)。 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和出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报名受让同一标的的所有意向承租方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 (2)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3)竞价成交后被发现不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 (4)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与*方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方签署租赁合同; (5)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竞价服务费(适用本合同第一条(十二)款选择第(1)种方式的情形); 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竞价服务费或成交价款(适用本合同第一条(十二)款选择第(2)种方式的情形); (6)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7)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8)违反法律法规或*方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4.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应交竞价服务费后的剩余部分,在交易所收到出租方提供的承租人足额付清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的银行进账单或书面确认文件后全额无息返还。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 ||||||||||||
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说明 | 1.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承租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被确定承租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有权处置保证金已作为违约方的违约金。 2.意向承租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租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3.标的相关资料可在交易所查阅。 | ||||||||||||
联系方式 | 标的咨询 | 梁先生 0771-*、* | |||||||||||
报名咨询 | 覃经理 0771-*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 ||||||||||||
监督电话 | 0771-* | ||||||||||||
联系地址 | (略) 青秀区枫林路18号宏桂大厦裙楼(广西国资交易中心) | ||||||||||||
五、相关附件下载 | |||||||||||||
附件材料 | |||||||||||||
特别声明 | 关于意向承租方的违约情形以及违约责任等与意向承租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