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消防救援支队主副食采购项目 | |
项目所在采购意向: | (略) 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6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 |
采购单位: | (略) 消防救援支队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消防救援支队主副食采购项目 |
预算金额: | 435.*万元(人民币) |
采购品目: | A*其他食品及加工盐 |
采购需求概况: | 主要功能或目标:能够提供优质的食材及相关服务需满足的要求:符合相关法规:中标单位供应的各类副食品需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所供副食品优质新鲜,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合格指标,并有完整的销售合格标注或证书。中标单位供应的蔬菜食品,须符合国家《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食品中污染限量》、《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量》等规定和采购单位有关质量要求,严格遵守省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供应质量需经过粗加工,食用率达到95%以上。供应的肉类、禽蛋类、水产冻品类,需符合相关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要求,需符合采购单位提出的有关特殊要求和质量标准。中标单位在采购单位要求提供卫生检测报告时,要将肉、菜、水产冻货等的卫生检验报告交由采购单位。如出现质量问题或保质期不足的情况,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接受所提供的物品或食品。若因食品质量引起食物中毒(经工商、卫生防疫部门鉴定),中标单位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供应资格。要求供应商所供应的产品,有外包装的必须标明产品名称、配料表(单一制品可以免除)、 净含量、制造者及经营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或分装、包装)日期、产品标准号、保质期或保存期,要求生产日期新鲜;无外包装的必须保证商品干净卫生、无杂质、无虫蚀虫蛀现象,保证商品新鲜,确保商品质量完好。不得有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及对人身体健康有害物质;不得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应没有掺假、掺杂、伪造、过期临期食品。详细的食品质量要求、配送要求、服务售后要求等应满足食品行业现行规范要求和采购单位要求,具体会在合同中体现。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4-06 |
备注: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