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昊 (略) 科技研发年产5000吨食品添加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9日-2024年4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6-*
通讯地址:宁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侧生态环境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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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略) 昊 (略) 科技研发年产5000吨食品添加剂项目 | (略) 宁城县五化镇五化 (略) 昊 (略) 院内 | 赤 峰 市 昊 宝 蒙 脱 石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 赤 峰 环 保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 本项 (略) 宁城县五化镇五化 (略) 昊 (略) 院内。地理坐标为:东经119度11分42.36秒,北纬41度23分24.91秒。 本项目是在现有厂区西南侧进行扩建,主要建设科技研发加工车间1处,内设食品添加剂科技研发生产线1条;同时配套建设辅助、公用及环保工程。项目不建设燃煤热工设备,膨润土原料及产品采用微波烘干,在密封的箱体内进行。项目建成后,年产食品添加剂5000吨。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一、废水 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产生量;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无生产废水外排。 二、废气 1.粉尘:磨粉1工序粉尘:1套“集气罩+脉冲布袋除尘”+15m高排气筒(DA001); 磨粉2工序粉尘:3套“集气罩+脉冲布袋除尘”+15m高排气筒(DA001); 包装工序:3套“集气罩+脉冲布袋除尘”+15m高排气筒(DA001); 2.无组织废气:厂区 (略) 采取硬化处理,定期清扫、洒水抑尘等措施;生产车间密闭。 三、噪声 厂房墙体隔声、基础减振,选用低噪声设备。车辆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四、固体废物 1.初选产生的废石:暂存于生产车间内,与原料分区堆放,作为原料用于年产*吨饲料添加剂加工项目,不外排; 2.除尘器粉尘:暂存于收尘装置内,作为原料用于年产*吨饲料添加剂加工项目,不外排; 3.废包装物: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 4.沉淀池沉淀物:定期收集后,作为原料用于年产*吨饲料添加剂加工项目,不外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