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平南县人民政府批准,平南县 (略) 决定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位于平南县东华镇相资村的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
拟出让(略)宗地,位于平南县东华镇相资村,已 (略) 人民政府批准转为国有建设用地(桂政土批函〔2023〕234号)。现由东华镇人民政府建议出让,本次拟出让的(略)宗地规划建设总用地面积2474.39平方米(合3.7116亩),规划建设用地性质为供电用地,土地用途为供电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经县人民政府批准,该宗地以拍卖方式出让,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略)佰零(略)万元整(¥1,(略))。
二、出让宗地规划要求
(一)用地规划要求
1.规划建设用地位置范围:平南县东华镇相资村。
2.规划建设用地性质:供电用地。
3.规划建设总用地面积:2474.39平方米。
4. 规划用地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1)容积率:≤0.5;
(2)建筑密度:≤30%;
(二)建筑规划要求
1.建筑使用性质:供电用地;
2.地上建筑控制高度:24米。
(三)市政设施规划要求
满足给水、供电、通讯、雨水、污水及其他规划设计的规范要求,因涉及有关问题,按有关规定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联系,并取得相关部门的意见或单位协议。
(四)其它规划要求
1.满足环保、消防、抗震等各项法规、规范、规定的要求;
2.符合《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TD/T1075-2023)、《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略))等规范要求。
三、出让方式
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按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的规定,设有底价,底价由平南县土地供应价格审查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四、竞买人范围及其要求
(一)中华 (略) 、企业、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除在平 (略) 范围内仍拖欠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以及不履行土地出让合同的行为者及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该次出让活动。
(二)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
五、竞买保证金
该标的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略)佰零(略)万元整(¥1,(略)),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汇 (略) 指定的银行账户(以银行进账单到账为准)。成交后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即转为定金,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抵作成交价款不再退还;其他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可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六、起始价、加价幅度、成交方式
(一)起始价
起始价为人民币(略)佰零(略)万元整(¥1,(略))。
(二)加价幅度
每次为人民币(略)万元(¥(略))的整数倍。
(三)成交方式
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以及报名相关模板,可在 (略) (广西·平南)网站下载(网址http://**)。具体流程: (略) (广西·平南)首页→交易信息→土地矿产→土地交易→该地块拍卖出让公告→附件(竞买须知、地块信息及竞买报名资料)。
(三)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17时00分(以银行进账单到账为准),竞买保证金在成交后即转为定金。
(四)参加竞买的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19日17时00分, (略) 提出书面申请。
(五)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以竞买保证金到账为准, (略) 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契税、办证费和土地交易服务费由竞得人按规定缴交。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需 (略) 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未交清的不得领取《成交确认书》,不予协助办理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相关事宜。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公告起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19日。
(二)拍卖开始时间:2024年12月20日10时30分。
(三)拍卖地点: (略) 十一楼交易厅3(平南县平南街道工业大道平南 (略) )。
(四)银行账户:
报名竞买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汇到以下账户:
开户行:平南县农村信用合作 (略) 信用社
户 名: (略)
账 号:(略)467
行 号:(略)
(五)咨询电话:
1. (略) 产权交易股:0775-(略)。
2.平南县 (略) 土地储备中心:0775-(略)。
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以变更公告为准。
(略) 平南县 (略)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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