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洛浦县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胡杨林引洪灌溉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 ***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29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 :FTLYZFCG-LP- (略)
项目名称:洛浦县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胡杨林引洪灌溉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洛浦县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胡杨林引洪灌溉建设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引洪渠开挖工作工程长度7.5KM,机械租赁时长828小时,宣传标识牌6块,规格为2.4米*1.5米,铁质双面(具体采购需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供应商须具备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原件,且具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供应商为法定代表人到场参与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携带《供应商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有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法人(指本单位)近三个月(2022年3月至2022年5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原件),(2022年3月以后成立的,按实际缴纳提供)
(4)供应商需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2022年 (略) 不需要提供;
(5)提供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原件或依法报税相关资料原件;(2022年 (略) 按实际提供);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8)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 *** )、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 ***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略) 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22日至2022年06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 *** )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 *** 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9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洛浦县政务服务和公 (略) ( (略) (略) 5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6月29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洛浦县政务服务和公 (略) ( (略) (略) 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 (略) 门投诉;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 (略) 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 (略) 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浦县国 (略)
地 址:洛浦县北京工业园 (略) 5号
联系方式:0903-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飞腾 (略)
地 址: (略) (略) 伊奇酒店三楼右
联系方式:0903-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敏
电 话:09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