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龙湖新村8幢703号房全套房地产
变卖公告
(略) (略) (略) 将于2024年11月21日10时至2025年1月2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 (略) (略) (略) (略) (略) 上(网址:http://**,户名: (略) (略) (略) )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略) (略) 龙湖新村8幢703号房全套房地产(权证号:粤房地证字第C#号,建筑面积113.65平方米)。
依照房地产权证记载:上述房地产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国有,土地使用权来源为出让,土地用途为住宅,终止日期为2039年1月17日,房屋用途为住宅,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使用权来源为2009年4月购买。
变卖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28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 (略) (略) (略) 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 (略) (略)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变卖标的交易及过户按变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须自行向变卖标的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看样时间:2024年11月15日15时30分,请自行前往待变 (略) 看样。
需要预约看样的,请将姓名、联系电话及变卖标的名称编辑短信发送至手机号#,看样报名截至看样前一天。
咨询电话:#(林先生)。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变卖财产已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本院不承担变卖财产瑕疵保证。
四、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说明:
1.本次变卖标的物按现状变卖,经现场勘查,上述房地产目前有被执行人及家属居住使用,如需强制清空,可能存在迟延交付的风险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承担;如有涉及水、电、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设施等问题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解决。拍卖标的物的面积以主管部门核定为准,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承担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一致及室内结构变化产生的风险。
2. 变卖标的物变卖成交后,因房地产办证、过户所需一切税、费、金(包括应由被执行人负担的)等均由买受人或承受人承担。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及税务等相关职能部门了解清楚。
3.对变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 (略) 指定账户。
八、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应在十日内通过银行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略)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汕头龙湖支行,账号:##),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时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24)粤0507执962号案件变卖款],并用手机将汇款凭证拍成照片发送到#上( (略) 不作回复),成交裁定书出具后将由专人通知买受人领取,期间所需时间约十五个工作日左右,请耐心等待。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变卖须知。
网络司法变卖监督电话:0754-#。
联系地址: (略) (略) 31号。
相关信息可在“ (略) (略) (http://**.cn)”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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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