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3日项目审批前公示( (略) 兴宁区 (略) 扩建工程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现公示该项目基本情况。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项目情况 |
环境影响评价 | (略) 兴宁区 (略) 扩建工程项目 | (略) 兴宁区昆仑大道323号 | 见附件 |
联系电话:0771-*
联系地址: (略) 厢竹大道63号 (略) 兴宁生态环境局
邮编:*
传真:077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