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对丽江泸沽湖管理局《泸沽湖沿湖裸露地块生态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4年8月19日—2024年8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88-*
传 真:0888-*
通讯地址: (略) 宁蒗彝族自治县泸沽湖大道
邮 编:*
项目概况:项目主体工程包括里格观景台生态修复工程、大渔坝河沟修复工程、吕家湾滑坡治理工程、大渔坝河拦河坝整理工程、情人滩生态修复工程、三家村护坡工程、里格至小 (略) 段土石方清理工程。项目总投资198.*元,其中环保投资142.*元,占总投资的71.58%。工程实施后可改善泸沽湖沿湖生态环境,减少沿湖边坡冲刷泥土进入泸沽湖,减缓水土流失,提升入湖河道行洪能力。
项目名称:泸沽湖沿湖裸露地块生态修复工程
建设地点: (略) 宁蒗县永宁镇
建设单位:丽江泸沽湖管理局
环评机构:云南水 (略)
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植被及植物保护措施
①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土石方、松土等,裸露施工区域选择当地本地常见植物及时恢复绿化;
②施工管理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教育、生物多样性保护教育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在施工前,优化施工布置,减少占地,避免造成大面积植被的破坏和损失。在施工阶段,强化施工管理,禁止随意扩大占地范围;
③绿化恢复工作:对于临时占地,在工程结束后立即进行人工种植恢复植被。永久占地的生态恢复重点是做好绿化美化工作。对施工占地范围内的表层腐殖土及淋溶土进行集中堆存,施工完毕后再用于生态恢复。宜就地采集当地植物的种子、幼苗进行种植;
④工程施工及运行过程中强化管理,增强管理者的消防意识,注意管理巡查,避免火灾的发生。
(2)*栖脊椎动物保护措施
针对工程施工和占地对*生野生脊椎动物的影响分析,为减少不利影响,从动物的生境完整性和动物个体两方面同时进行保护。
①严格划定施工范围,禁止施工扩大进入划定以外的区域,尽量利用 (略) 作 (略) ,避免对动物生境造成更大的破坏;
②禁止施工固废随意倒入河流污染水体,保证两栖动物的栖息地尽量少受影响;
③处理好施工“三废”,禁止向自然环境中排放,以免对动物生境造成污染和破坏;
④在工程施工区设置标志及宣传牌,鼓励附近群众和施工人员积极主动地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和动物生境。
(3)水生生物的保护措施
①禁止将施工废水排入地表水内;
②加强宣传,制定规章制度,设置水生生物保护警示牌,增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严禁施工人员下河捕捞鱼类;
③加强监督,严格按环保要求施工,施工废水须按照环保要求回用,防止影响水生生物环境的污染事故发生;
④对施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捕猎、捕捞野生动物、鱼类;
⑤大渔坝河拦砂坝整理施工过程中,严禁在施工河段内清洗施工机械及施工工具。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施工过程清理的土石方及开挖表土临时堆存在避风处,并对其进行遮盖,防止大量扬尘产生;
(2)开挖土方集中堆放,缩小粉尘影响范围,并及时回填、外运,减少粉尘堆放时间,装卸过程禁止凌空抛洒;
(3)剥离表土、清理土石方的运输宜采用密闭运输车辆或采取篷覆式遮盖等措施,严禁发生抛、洒、漏等现象;
(4)施工结束及时对施工占用场地地面进行清扫,对裸露区域进行绿化恢复,减少扬尘的产生;
(5)加强施工人员的环保宣传教育,做到文明施工,减少施工扬尘的产生;
(6)选用优质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定期检修,避免因机械不良运作增加大气污染。
3、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均依托村庄现有收集系统收集、处理,不外排;
(2)三家村护坡工程施工过程产生少量施工废水,设置1m3的临时沉淀池收集施工废水,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时间,避免在中午(12:00-14:00)和夜间(22:00-06:00)施工,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
(2)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
(3)加强设备安装过程中的减振措施,整体设备安放稳固,并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
(4)对河道沿线施工现场进行合理布局,尽量避免在同一区段安排大量强噪声设备同时施工,以降低噪声对周边野生动物的影响;
(5)分段施工,施工单元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加强施工管理,尽量缩短开挖、回填工期;
(6)加强对机械和车辆的维修,使施工机械保持良好状态;
(7)车辆运输过程中尽量避免鸣笛,减轻 (略) 沿线居民的影响和干扰;运输车辆途经声环境敏感点时,减速慢行;
(8)提倡文明施工,建立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意识。
5、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1)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依托周边村庄现有设施进行收集处置,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2)三家村护坡工程挖方部分调入里格观景台生态修复工程进行绿化回填,剩余部分用于护坡工程绿化覆土;
(3)里格至小 (略) 段土石方清理工程、吕家湾滑坡治理工程、情人滩生态修复工程清理土石方(石头)全部运至宁蒗县泸沽湖景区游 (略) 扩建 (略) 基回填,处置率100%;
(4)里格观景台生态修复工程、大渔坝河拦砂坝整理工程、大渔坝河沟修复工程清理土石方全部运至宁蒗县永宁镇泸沽湖流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的弃渣场进行处置,处置率100%;
(5)大渔坝河沟修复工程拆除原有钢筋混凝土钢管支墩产生的废钢筋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部分统一收集运至宁蒗县永宁镇泸沽湖流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的弃渣场进行处置,处置率100%。
运营期:
项目建设完成后,无废气、噪声、废水产生,因此,项目不设置水、气、声环境保护措施;里格观景台修复工程、情人滩生态修复工程、三家村护坡工程运营期间会产生少量的绿化植物修剪枝条及枯萎植物, (略) 清运处置,不得随意丢弃,处置率100%。
(略) 生态环境局宁蒗分局
2024年8月19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88-*
传 真:0888-*
通讯地址: (略) 宁蒗彝族自治县泸沽湖大道
邮 编:*
项目概况:项目主体工程包括里格观景台生态修复工程、大渔坝河沟修复工程、吕家湾滑坡治理工程、大渔坝河拦河坝整理工程、情人滩生态修复工程、三家村护坡工程、里格至小 (略) 段土石方清理工程。项目总投资198.*元,其中环保投资142.*元,占总投资的71.58%。工程实施后可改善泸沽湖沿湖生态环境,减少沿湖边坡冲刷泥土进入泸沽湖,减缓水土流失,提升入湖河道行洪能力。
项目名称:泸沽湖沿湖裸露地块生态修复工程
建设地点: (略) 宁蒗县永宁镇
建设单位:丽江泸沽湖管理局
环评机构:云南水 (略)
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植被及植物保护措施
①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土石方、松土等,裸露施工区域选择当地本地常见植物及时恢复绿化;
②施工管理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教育、生物多样性保护教育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在施工前,优化施工布置,减少占地,避免造成大面积植被的破坏和损失。在施工阶段,强化施工管理,禁止随意扩大占地范围;
③绿化恢复工作:对于临时占地,在工程结束后立即进行人工种植恢复植被。永久占地的生态恢复重点是做好绿化美化工作。对施工占地范围内的表层腐殖土及淋溶土进行集中堆存,施工完毕后再用于生态恢复。宜就地采集当地植物的种子、幼苗进行种植;
④工程施工及运行过程中强化管理,增强管理者的消防意识,注意管理巡查,避免火灾的发生。
(2)*栖脊椎动物保护措施
针对工程施工和占地对*生野生脊椎动物的影响分析,为减少不利影响,从动物的生境完整性和动物个体两方面同时进行保护。
①严格划定施工范围,禁止施工扩大进入划定以外的区域,尽量利用 (略) 作 (略) ,避免对动物生境造成更大的破坏;
②禁止施工固废随意倒入河流污染水体,保证两栖动物的栖息地尽量少受影响;
③处理好施工“三废”,禁止向自然环境中排放,以免对动物生境造成污染和破坏;
④在工程施工区设置标志及宣传牌,鼓励附近群众和施工人员积极主动地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和动物生境。
(3)水生生物的保护措施
①禁止将施工废水排入地表水内;
②加强宣传,制定规章制度,设置水生生物保护警示牌,增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严禁施工人员下河捕捞鱼类;
③加强监督,严格按环保要求施工,施工废水须按照环保要求回用,防止影响水生生物环境的污染事故发生;
④对施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捕猎、捕捞野生动物、鱼类;
⑤大渔坝河拦砂坝整理施工过程中,严禁在施工河段内清洗施工机械及施工工具。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施工过程清理的土石方及开挖表土临时堆存在避风处,并对其进行遮盖,防止大量扬尘产生;
(2)开挖土方集中堆放,缩小粉尘影响范围,并及时回填、外运,减少粉尘堆放时间,装卸过程禁止凌空抛洒;
(3)剥离表土、清理土石方的运输宜采用密闭运输车辆或采取篷覆式遮盖等措施,严禁发生抛、洒、漏等现象;
(4)施工结束及时对施工占用场地地面进行清扫,对裸露区域进行绿化恢复,减少扬尘的产生;
(5)加强施工人员的环保宣传教育,做到文明施工,减少施工扬尘的产生;
(6)选用优质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定期检修,避免因机械不良运作增加大气污染。
3、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均依托村庄现有收集系统收集、处理,不外排;
(2)三家村护坡工程施工过程产生少量施工废水,设置1m3的临时沉淀池收集施工废水,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时间,避免在中午(12:00-14:00)和夜间(22:00-06:00)施工,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
(2)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
(3)加强设备安装过程中的减振措施,整体设备安放稳固,并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
(4)对河道沿线施工现场进行合理布局,尽量避免在同一区段安排大量强噪声设备同时施工,以降低噪声对周边野生动物的影响;
(5)分段施工,施工单元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加强施工管理,尽量缩短开挖、回填工期;
(6)加强对机械和车辆的维修,使施工机械保持良好状态;
(7)车辆运输过程中尽量避免鸣笛,减轻 (略) 沿线居民的影响和干扰;运输车辆途经声环境敏感点时,减速慢行;
(8)提倡文明施工,建立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意识。
5、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1)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依托周边村庄现有设施进行收集处置,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2)三家村护坡工程挖方部分调入里格观景台生态修复工程进行绿化回填,剩余部分用于护坡工程绿化覆土;
(3)里格至小 (略) 段土石方清理工程、吕家湾滑坡治理工程、情人滩生态修复工程清理土石方(石头)全部运至宁蒗县泸沽湖景区游 (略) 扩建 (略) 基回填,处置率100%;
(4)里格观景台生态修复工程、大渔坝河拦砂坝整理工程、大渔坝河沟修复工程清理土石方全部运至宁蒗县永宁镇泸沽湖流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的弃渣场进行处置,处置率100%;
(5)大渔坝河沟修复工程拆除原有钢筋混凝土钢管支墩产生的废钢筋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部分统一收集运至宁蒗县永宁镇泸沽湖流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的弃渣场进行处置,处置率100%。
运营期:
项目建设完成后,无废气、噪声、废水产生,因此,项目不设置水、气、声环境保护措施;里格观景台修复工程、情人滩生态修复工程、三家村护坡工程运营期间会产生少量的绿化植物修剪枝条及枯萎植物, (略) 清运处置,不得随意丢弃,处置率100%。
(略) 生态环境局宁蒗分局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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