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盛新增备用燃气蒸汽锅炉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1年7月25日,汕头 (略)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及《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等要求,对项目现场进行现场检查,并审查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经认真讨论后,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为广泛征集和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意见,现将验收意见及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汕头 (略) 主要从事化纤布印染精加工及棉布染色精加工生产。企业投资100 (略) (略) 金园工业城第八片区(凯创塑料厂后面)厂房建设新盛新增备用燃气蒸汽锅炉项目,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北纬23.*°。项目新建锅炉仅作为备用。
2020年 (略) (略) 完成了《新盛新增备用燃气蒸汽锅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2021年3 (略) 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汕环金建〔2021〕1号文给予批复。2021年11月30日申请排污许可证(回执编号:*24T001P)。
二、工程变动情况
锅炉排污水经沉淀后并入厂内的污水处理站处 (略) (略) (略) 北轴污水处理厂,不设独立的污水管道。
项目选址、性质、规模、生产工艺或者采取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均没有发生改变,现场实际情况与环评基本相符。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 号),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变更。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广东 (略) 出具的监测报告,监测结果如下:
(一)废气
此次验收监测,项目锅炉废气排放口各监测项目2日监测结果均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燃气锅炉的排限值要求。
(二)废水
废水处理后各监测项目2日监测结果均符合《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5年第19号、14号)表2间接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三)噪声
此次验收监测,项目厂房四周噪声(昼夜)2日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仅新增备用燃气蒸汽锅炉,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
四、验收结论
根据验收监测和现场调查结果,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基本按照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设施。项目废气、噪声监测结果均实现稳定达标排放,项目仅新增备用燃气蒸汽锅炉,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符合竣工环保验收相关要求,可以对项目进行自主验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验收监测情况及自主验收情况进行公示(验收监测报告及自主验收意见详见附件),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或反映有关问题的时间为本次信息公示后的5个工作日。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通过打电话、发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以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监测单位取得联系,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本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有效,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汕头 (略)
地址: (略) (略) 金园工业城第八片区
联系人:陈武术
联系电话:0754-*
汕头 (略)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