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 (略) (略) 宁城县公共建筑及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 (略) (略) 宁城县公共建筑及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招标组织单位为中 (略) (略)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宁城县公共建筑及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总工期730日历天,包含11个子项目,涉及房建工程、 (略) 工程及配套给排水、暖通、通信、燃气、 (略) 、绿化等附属设施,其中房建工程总建筑面积*m2,道路工程13.1km, (略) 29.1km, (略) 20.7km, (略) 6.9km, (略) 7.1km, (略) 3.1km,总铺装面积30.*m2。
2.2招标内容:钢管,具体信息详见附表7:(本次招标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1.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许可经营的产品,必须要有相关合法、真实、有效的许可证或代理授权;
3.1.3财务能力要求:公司基本账户正常,具备项目履约能力。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具有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1.5供货业绩要求:有相似供货材料业绩。
3.1.6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 (略) (略) 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2其他要求:
3.2.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3只允许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中的一家单位参加某个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4各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接到中标通知书(或宣布其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附加条件造成合同不能签订的,出现以上情况的视情节给予1-3年或永久禁止参与中交三公局各级单位投标。涉嫌围标造成招标人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