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CZ29兴湖家园二期(地块A)项目(以下简称“地块”)位于 (略) (略) (略) 以北,四至范围东至兴湖家园一期 (略) 、北 (略) 、西至第四代住房 (略) 、 (略) 。地块中心经纬度为东经:113.#°;北纬:27.#°。根据地块规划条件地块净用地面积为9029.18平方米(计13.5438亩)。地块现为菜地,地块历史一直为农用地,不涉及工业企业。2016年,由于地块外东侧兴湖家园二期地块开发建设,部分土方被迁移至本地块内东南侧堆积平整。2014年6月19日, (略) 自然资 (略) 将地块规划为城镇住宅用地(R21)。
随着大众对环境保护问题的日益重视,为加强 (略) 政场地环境监督管理,预防和控制污染场地再开发利用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株洲村镇 (略) 委托中科检测技术服务(广州) (略) (以下简称“我司”)对地块开展场地环境调查工作,我司在接受委托之后,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技术规范要求展开该地块场地调查工作,进行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收集等工作,并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本报告,为该地块的开发利用提供技术依据。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查阅历史资料可知,该地块历史用途主要为农用地,地块历史上前期主要为菜地和未利用地。地块内历史上未发现居民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排放,地块周边居民及企业 (略) (略) (略) 河 (略) (略) 理。企业集中该地块下风向,无大气污染,后期由于周边兴湖家园二期地块开发建设,地块内东南侧进行了堆填土工程,填土来源地历史上一直为农用地性质,不涉及工业企业污染,因此,地块历史上均未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 (略) 置,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无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并且场地未观察到地表污染痕迹,相邻地块不存在污染因素。
通过第一阶段地块调查,我公司得到如下结果:
(1)项目地块位于 (略) (略) ,现规划用地类型属于城镇住宅用地,地块周边敏感目标主要 (略) 、学校等。
(2)项目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有毒有害物质储存和输送,不存在工业废水污染。
(3)地块 (略) 域历史上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农田用于种植蔬菜,使用农家肥,无大规模使用农药化肥的情况。
(4)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以及固体废物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情况。
(5)无历史监测数据表明本地块有污染风险。
(6)地块不涉及小作坊,历史填土为周边开发用地的农田土。
(7) (略) 域现状主要 (略) 、学校、菜地等,地块周边企业产生的废气、废水等按照规定排放,对土壤环境产生的污染较小。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对本地块土壤环境不构成可能的污染源。
综上所述,本地块内以 (略) 域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报告认为该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
调查单位:中科检测技术服务(广州) (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 联系人:解书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