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水务〔2023〕523号
崇明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要求核批崇明区长兴镇桔林小镇和郊野公园水系沟通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的请示》(沪崇水务〔2023〕4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略) 财政局审核,函复如下:
一、同意崇明区长兴镇桔林小镇和郊野公园水系沟通工程决算投资1270.863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04.4204万元,独立费用126.5812万元,建设用地费39.8620万元。
二、根据沪水务〔2020〕351号文的有关规定,在工程决算投资中,市财政专项资金承担1107.9014万元,崇明区承担162.9622万元。
三、接文后,请及时做好项目决算及资料的归档工作。
特此函复。
(略) 水务局
2023年7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崇明区财政局
(略) 水务局办公室 2023年7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