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钻探巴彦石油工程分公司2023年抓管机设备租赁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渤海钻探巴彦石油工程分公司2023年抓管机设备租赁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编号:ORG*-000-00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招标人 (略) 场需要租赁抓管机,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平整场地、钻具摆放、泥浆加重等。预计需求数量5台。本项目共1个标段,金额92万元,包含增值税(税率为13%),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1家服务商。
2、服务标准:
(1)满足GB/T 25684.3-2021 土方机械 安全 第3部分:装载机的要求
(2)满足渤海钻 (略) 安全生产部门的要求为车辆配齐倒车影像、防火帽、语音提示、灭火器。
(3)满足GB20891-2014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标准要求。
3、服务地点:渤海钻 (略) 各施工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巴彦淖尔、阿拉善盟等地区。
4、交货期:中标之日起15日内现场考察车辆的安全性和完好性以及车辆的相关手续的真实性,若有差异或者虚假将取消资格,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最多在 7天(含)内送货到指定地点,否则解除租赁合同。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第12个月(含)止。(注:本租赁项目所使用的设备因生产连续性等原因,实际使用期限需要超出服务期限的,则对应设备的服务期限可延长至该设备所施工的井位完井搬迁之日或整拖井最后一口井完井搬迁之日)。
6、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7、验收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8、其它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提供抓管机不少于5台,出厂日期晚于2018年1月1日(含),发动机功率160KW及以上,额定载荷不低于5000KG,独立所有权归投标人所有;
提供设备清单、购置发票、设备照片及铭牌。
3、投标人没有处于资不抵债、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①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附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时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②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
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开标当日 (略) 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被招标人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此项以评标委员会评标当日在相应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2023-03-01 08:00:00 至 2023-03-06 23:59:59(北京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进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 http://**)点击“招投标平台”,登录平台后进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到账时间为准。
3、第一次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的企业请在网站自助注册后,投标人可选择远程或到指定地点办理投标U-KEY申领,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门户相关通知公告。
4、投标人登*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选择招标项目进行购买操作,若本招标项目进行了第二次招标公告发布,第一次招标已经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还需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再次购买。
5、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请投标人安装调试完成付款银行支付插件后,再购买招标文件。详细操作步骤参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6、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 (略) 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7、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9、请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内容,如在严格按照投标人用户手册内容操作后,仍存在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再与平台运营联系。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03-20 09:0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投标人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详细操作步骤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完成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工作。投标保证金按照标段收取,每标段1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操作程序如下:
第一步:投标人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帐户以电汇或企业网银方式将这笔资金转入昆仑银行账户,转账成功后,该笔资金会存入投标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保证金钱包;
账户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账号:2690 2100 1718 5000 0010
开户行: (略) 大庆分行
行号:3132 6501 0019
第二步:投标人应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钱包余额中的相应费用支付到本招标项目对应的投标标段中;
第三步:支付完成后查看投标保证金支付状态,支付成功后该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购买状态为“已付款”。
第四步:进入项目主控台,点击“保证金状态查询”,查看保证金状态为“已分配”状态,即为成功递交本标段投标保证金。
3、招标项目结束后,招标中心会将投标保证金退回投标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钱包内,请投标人注意查收,如需提现,详细操作步骤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
4、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若因投标文件编制、签名、加密、上传、验签等存在问题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开标
1、开标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
2、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本项目开标大厅。投标人可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交易平台本项目开标大厅观看开标仪式。
3、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电子解密期间,若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集团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集团 (略) 招标中心
地址: (略) 滨海新区第二大街83号中国石油天津大厦
招标机构项目联系人:郭璇
联系方式: 刘荣庆,联系电话:022-*,电子邮箱:*@*ttp://**;
王松涛,联系电话:022-*,电子邮箱:*@*ttp://**;
郭 璇,联系电话:022-*,电子邮箱:*@*ttp://**。
本项目问题请先联系招标机构项目联系人,在联系不上的情况下可以与其他联系人进行联系,其他联系人会记录您的问题信息后反馈给项目负责人。
(2)电子招标平台运营联系方式
运营单位:中油 (略)
咨询电话:*,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九、资料费发票开具说明:
1、请投标人务必于本项目开标后30日内,将开票申请函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招标机构财务人员邮箱,开票申请函和邮件的命名形式均为“投标人名称+开票申请”,未及时提交开票申请函的,招标机构有权不予开具发票;
2、财务人员收到开票申请函后,将按照投标人在电子招标平台内登记的信息进行开票,请投标人在提交开票申请函前确认本企业在电子招标平台内的信息是否正确,因投标人信息有误造成开票信息错误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3、发票开具及领取存在特殊情况的,投标人应事先与财务人员进行沟通确认;
4、资料费发票采取邮寄或自取的方式,采用邮寄方式的,邮寄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自行领取发票的,投标人应提前与财务人员联系确定自取相关事宜;
5、每年12月31日为本年度开票截止日期,过了期限不再对上一年度的费用开票,也不可以将上一年度的资料费转到下一年度进行开票;
6、财务人员联系方式:吴天琪,联系电话:022-*,邮箱:*@*ttp://**。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