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略) 医疗保险经办中心2024年8月至9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是否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 备注 |
---|---|---|---|---|---|---|---|
1 | (略) 医疗保险经办中心 关于《2024-20 (略) 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项目招标意向公开 | 一、招标目的 为进一 (略) 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负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略) 实际情况, (略) 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项目进行社会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是对 (略) 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资质且 (略) 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 (略) 的选择招标,同时也是对有丰富的与医保部门项目合 (略) 的选择招标,通过此次招标达到 (略) 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的职工得到更好的服务保障为目的。 二、 (略) 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2024-20 (略) 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承保项目 (二)预算金额:每年约*元(2024年标准),按3年计算(具体以每年实际收缴金额为准)。 (三)采购需求:通过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选择 1 家商业保险机构, (略) 2024-2026 年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承保业务,并按照现行有关文件规定履行保险责任。 (四)保障对象: (略) 2024-2026 (略) 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的人员,2024年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数预计 3.*人左右(三年均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 (五)项目服务期限:三年(2024 年 1 月 1 日零时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二十四时)。 (六)服务地点: (略) 。 (七)项目待遇标准及计算方法。 在保险责任期间内,被保险人发生 (略)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医疗费用,*类药品费用及*类诊疗项目费用由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个人先行负担10%后,同*类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在保单年度内累计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元的部分,保险人按照以下分段比例给付“大额补充医疗保险金”。保险人支付每一被保险人累计最高赔付限额为*元(保额概念),*元以上部分由被保险人自负。 1、0-*元(含*元,保额概念)保险公司赔付85%,被保险人自负15%; 2、5-*元(含*元,保额概念)保险公司赔付90%,被保险人自负10%; 3、*元以上(保额概念)保险公司赔付95%,被保险人自负5%。 以上待遇标准及计算方法以上级部门政策变化调整为准。 三、项目结余返还机制。 采购单位与中标单位双方建立结余返还机制,每个结算年度,采购单位可委托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对中标项目的运行情况进行审计,当年大额保险直接盈利率须控制在5%以下(含5%)。若当年度大额保险直接盈利率大于5%,则超出部分返还*方,具体返还金额和返还方式在结算年度末3个月内通过补充协议予以确定。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直接盈利(亏损)率=(实际保费收入-必需成本-实际赔付金额)/实际保费收入*100% [注:必需成本为中标单位据实列支经营中标项目所发生的费用支出,包括人力成本、硬件设备、软件开发、医疗管理、案件调查、办公运营、宣传培训等各项费用,必需成本最高不超过年度保费的6.5%] 四、其他要求 1、中标的供应商应承担2024年度已经发生的大额理赔支出; 2、中标的供应商应组建不低于8人的项目服务团队,负责收费、结算、查勘、档案管理等相关业务;每年至少组织4次专业团队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查勘,费用由*方承担。 | * | 2024年08月 | 否 | 否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医疗保险经办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