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要求,现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河南省鹤壁市淇县金属材料循环利用项目
2、建设单位:敬业(淇县)再生 (略)
3、建设地点: (略) 淇县卫都街道街道办事处永达路西侧桃园路北侧100号
4、建设性质:扩建
5、建设规模:河南省鹤壁市淇县金属材料循环利用项目占地约120亩,规划建设100万吨金属材料循环利用和2万辆报废车回收处理。厂区建设四连跨厂房一座(面积28525平方米),配套建设办公楼、食堂宿舍楼及辅助性配电、消防及厂区道路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敬业(淇县)再生 (略)
联系人:陈总
电话:*
地址: (略) 淇县卫都街道街道办事处永达路西侧桃园路北侧100号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河南 (略)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淇滨区淇河路与泰山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南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表格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http://**_*.html
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应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示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