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9月 (略) 对中国石 (略) (略) 蜀南气矿高石009-H14井钻井工程、高石045-H4井程钻井工程、高石045-H6井钻井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0月8日—2024年10月12日(共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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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中国石 (略) (略) 蜀南气矿高石009-H14井钻井工程 | 资环审批安〔2024〕40号 | 2024.9.30 |
2 | 中国石 (略) (略) 蜀南气矿高石045-H4井程钻井工程 | 资环审批安〔2024〕41号 | 2024.9.30 |
3 | 中国石 (略) (略) 蜀南气矿高石045-H6井钻井工程 | 资环审批安〔2024〕42号 | 2024.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