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府消防设备改造提升项目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意见报告验收结果公告
一、合同编号:*HT(WZ)*
二、合同名称:董府消防设备改造提升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D*-*93
四、项目名称:董府消防设备改造提升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方): (略) 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地址: (略) 迎宾街449号
联系方式:0953-*
供应商(*方):陕西 (略)
地址: (略) 沣东新城三桥街道办后卫寨启航时代广场1幢4单元*室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点型光电感烟火灾探测器
服务要求:海康威视、JTY-GM-HK1007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的60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天内交货到*方指定地点,随即在30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且最迟应在2024年6月7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服务地点:合同签订生效后的60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天内交货到*方指定地点,随即在30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且最迟应在2024年6月7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七、验收日期: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张银国、杨振、郭铖 邀请专家:刘振华、张红英、孔德翔
九、验收意见:合格
十、其他补充事宜: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