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 (略) :
你公司报来的《滁州 (略) 多能商品砂浆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组织专家技术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该项 (略) 南谯区沙河镇工业园区,滁州 (略) 现有厂区内。项目投资5000万元,购置称重设备、烘干机、振动筛、破碎机、球磨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新增干粉砂浆(普通)20万吨/年、特种砂浆10万吨/年、石子10万吨/年、机制砂12万吨/年、石灰粉3.3万吨/年。
二、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以新带老”措施进行建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生产工艺废气的收集处理,物料应入库管理,粉状物料应采用筒仓储存,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按规范要求设置废气排放口。项目机制砂和石子生产中破碎和筛分粉尘经密闭区域+覆膜滤袋(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干粉砂浆(普通)、特种砂浆生产中天然气烘干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干粉砂浆(普通)、特种砂浆生产筒仓呼吸粉尘、投料混合粉尘经管道收集,石灰块磨粉筛选废气采用区域密闭+集气罩收集,特种砂浆生产中包装粉尘经区域密闭+集气罩收集,收集后的粉尘采用覆膜滤袋(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中表1及表2中限值要求,SO2和NOX排放执行《 (略) 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方案》(滁大气办〔2020〕9号)中工业炉窑相应限值要求。
2、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规范设置排污口。项目生产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氨氮、总磷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相关标准后排入沙河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排放。
3、加强噪声污染治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隔音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加强危废管理和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规范设置危废暂存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废润滑油、废包装桶等集中收集放置在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其他一般固废妥善处理。
5、若项目的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我局报告,且待重新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管理、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应一并落实。项目建成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竣工环保验收。你公司应按照相关要求落实运营期自行监测计划,主动公开项目环评文件和验收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四、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南谯区分局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分送上述部门,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