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是否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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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建成区环境卫生作业服务 | 一、采购项目内容 环卫作业服务政府采购对象需要完成示范区建成区如下环境卫生作业服务: (略) 清扫保洁(含广场、桥梁、沿街人行步道和绿化带等);负责冬季清运雪作业;负责建成区内河流、水库环境卫生保洁;负责生活垃圾收集和运输;负责公共区域无主建筑垃圾、装修垃圾、生活垃圾的清运及综合处理等工作;负责有害垃圾收集和暂存工作,对接 (略) 进行转运处置;负责交通隔离护栏、公交站亭等公共设施的日常清洗保洁;负责生活垃圾中转站、公厕、环卫工人休息间、果皮箱等环卫基础设施管理、维护及保洁; (略) 两侧喷涂、张贴小广告的清理;负责创城、迎检、防疫等重大活动环卫保障工作;负责示范区内其他环卫相关作业;负责完成示范区党工委、 (略) 管理局以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环卫作业范围 示范区建成区内 (略) 、41条绿化带、10个方砖步道和慢行系统、2条河流和1个水库作业面积约*平方米开展环境卫生作业服务。 三、环卫作业标准 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质量标准按照《 (略) 精细化管理基本标准》、《 (略) 管理工作考评标准》、《 (略) 城区清雪工作实施方案》等执行, (略) 管理情况和工作需要进行动态调整。 四、计划服务年限 计划服务期限: 环境卫生作业服务期限计划3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 | 2022年12月 | 否 | 否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