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衡水市南站片区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勘察、初步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略) 数据和 (略) ( (略) (略)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衡行审投资管理(2023)151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管理综合行 (略) 、 (略) (略) (代建单位) ,建设资金来自 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地方财政统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略) 管理综合 (略) 、 (略) (略) (代建单位)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 项目名称:衡水市南站片区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勘察、初步设计2.2 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 (略) 高铁 (略) ,项目地块 1 (略) 规划商业用地、 (略) 规划商业用地、北 (略) 支路, (略) 。项目地块2 (略) ,东部、西部、 (略) 防护绿地。2.3 项目概况:项目总占地面积 (略) 平方米(约合 399.4 亩),包含项目地块 1 占地面积 (略)平方米(约合 29.8 亩)、项目地块 2 占地面积 7783 平方米(约合 11.7 亩)、以及配套工程占地面积 (略) 平方米(约合 357.9 亩)。(一)地块 1 建设工程地块 1 建设地下建筑面积 (略) 平方米(其中人防面积为 6900 平方米,消防水池面积 150 平米,消防泵房面积 80 平米)其中出租车场 5770 平方米,社会车辆 (略)平方米,地下通道及服务配套 5000 平方米。地下停车 499 个,配套充电 197 个。(二)地块 2 建设工程建设公交场站,公交停车场 7783 平方米。地上大巴停车位 76 个,充电桩 38 个。(三)配套工程配套工程 (略) 边停车位 1400 个,充电桩 880 个,智慧停车系统 (略) 政配套基础设施等。2.4 服务期限: 60 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勘察包括: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监测等勘察作业,以及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和岩土工程设计文件等。初步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图纸审核、负责方案阶段、初步设计阶段的设计服务,满足该项目工程的设计等全部内容满足并确保项目设计图纸深度符合住建部门现行要求及相关规范要求。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具有独立签订并履行合同的能力。3.1.1 资质条件:具备以下资质: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略)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略)级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略)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略)级资质、市政行业(公共交通工程)专业(略)级。2)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略)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略)级资质。3.1.2 财务要求:须提供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成立年限少于要求的,需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3.1.3 人员要求:1)设计负责人资质要求: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需提供2024 年近半年及以上社保缴纳证明;2)勘察负责人资质要求: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需提供2024 年近三个月及以上社保缴纳证明;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查询,投标单位无须提供,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3.2.2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3.2.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2.4 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3 家。 3.3 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不同投标人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均作无 (略) 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0 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9-30 09:00:00 至 2024-10-21 09: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优招标(http://**) ( (略) 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0-21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优招标(http://**) (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 (略) ”、“ (略) (略) ”、优招 (略) (http://**)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评标方式。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以“暗标”方式提交,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信息及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方式评审,对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
9.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略) (略) 32 号联系人:王凯翔 电 话:(略)邮 编:(略) 电子邮箱:*@*63.com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略) 住房和 (略)
电话: 0318-(略)
电子邮箱: *@*63.com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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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南站片区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勘察、初步设计 | 投标人/供应商 | 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