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项目名称 | 丽江三义国际机场2022年第三批部分经营性资源租赁(经营权有偿转让)项目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挂牌起止日期 | 以本项目在e交易网站(http://**)公告显示的起止时间为准。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交易方式 | 一、经公开征集,产生并确认有一个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承租(受让)方,采用【协议】方式转让,并确定其为承租(受让)方。 二、经公开征集,产生并确认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承租(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受让)方。 | |||||||
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详情 | 详见附件《丽江三义国际机场2022年第三批部分经营性资源租赁(经营权有偿转让)项目挂牌明细表》 | ||||||
项目简介 | 丽江机场于1992年开工建设,1995年建成通航,通航以来机场航空业务量发展迅猛,目前机场运行等级为4D级,跑道长3000米,02号跑道和20号跑道可实现双向盲降,拥有停机位28个,国内候机楼3.3万平方米,国际候机楼5300平方米,能满足空客A300以及波音767及以下等级飞机起降。2018年丽江机场共保障航班5.7万架次、旅客吞吐量753万人次、货邮运输量10589吨,近年来受疫情影响,丽江机场航班架次、旅客吞吐量和货邮运输量出现下滑。截止目前 (略) 累计36家, (略) 90个,已发展成为国际口岸机场,国内业务最繁忙、运输体量最大、航线网络 (略) 支线机场之一,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最佳旅游支线机场、服务质量优秀机场等40余项国家、省级、行业殊荣。 (略) 场需求,丽江机场正在推进三期改扩建工程,此次扩建机场将新建9.95万平方米的航站楼,将现有跑道延长500米达到3500米,本期扩建结束后丽江机场运行等级将提升为4E,可保障A330、B747等远程宽体客机。为履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职责,结合机场非航业务管理实际,计划开展部分经营性资源招商工作。 | |||||||
出租(转让)方基本情况 | 出租(转让)方名称 | 云南 (略) 丽江机场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71Y | ||||
现场踏勘 联系人 | 王老师 | 联系电话 | 0888-* | |||||
踏勘时间 | 以出租(转让)方通知的踏勘时间为准。 | |||||||
特别提示 | 需参加现场踏勘的意向承租(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前三日向云交所提交《现场踏勘申请表》,以及现场踏勘人员信息及身份证复印件(每家单位参与现场踏勘的人员不得超过2人)。参与现场踏勘的人员信息一经确认,不得更换或增加。目前处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现场踏勘时请做好防护措施并提供本地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同时参与现场踏勘人员的健康码须为绿码。 | |||||||
出租(转让)方承诺 | 本出租(转让)方提出申请,由云 (略) (以下称“云交所”)公开发布本次资产租赁(经营权有偿转让)公告信息。本出租(转让)方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资产租赁(经营权有偿转让)是本出租(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本次资产租赁(经营权有偿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二、本出租(转让)方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云交所予以公告; 三、本出租(转让)方已对云交所的交易规则有了充分的理解和认可,并愿意遵守云交所的交易规则; 四、如果由于本出租(转让)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经营权无法行使等情形,本出租(转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本出租(转让)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云交所、意向承租(受让)方或承租(受让)方造成损失的,本出租(转让)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 |||||||
重大事项披露 | 一、本项目按现状分标的进行租赁(经营权有偿转让)。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原承租人保留对本次出租标的的优先承租权。 四、意向承租(受让)方须签署并提交《现场踏勘申请表》《现场踏勘承诺函》,并按通知的时间参加现场踏勘。未参加现场踏勘的,视为自动放弃该项权利,但仍须签署并提交《现场踏勘承诺函》,并视为接受标的实际现状(包括但不限于:质量、面积及瑕疵等)。 五、意向承租(受让)方提供的商标注册证中核定使用商品须与标的业态及经营范围相符。在合同履行期间,未经出租(转让)方书面审批同意,承租(受让)方不得更换业态。 六、《丽江三义国际机场2022年第二次部分经营性资源租赁(经营权有偿转让)项目挂牌明细表》中标的序号2-6挂牌价为税前营业收入的百分比,由于系统原因,挂牌价和网络竞价系统中的报价显示以“元”为单位,本项目中挂牌价和网络竞价所报价格“XX元”即为“XX%”。 七、出租(转让)方与最终承租(受让)方签订《综合资源使用合同》,合同模板详见附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对合同模板中的部分约定条款进行修订。 八、按照公平竞争原则,报名单位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与机场集团及丽江机场相关领导、经办人员存在重合的,不接受报名。 | |||||||
承租(受让)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一、意向承租(受让)方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其中标的序号8-21意向承租(受让)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居民身份证且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的个人可进行申报)。 二、意向承租(受让)方当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意向承租(受让)方未被云南航空产业 (略) 及所属单位根据《云南航空产业 (略) “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列入黑名单。 四、意向承租(受让)方不得违反《合规及廉洁自律承诺书》(详见附件11)相关要求。 五、报名人应按本公告要求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当天17:00时前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及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为准,具体参阅公告报名手续、保证金及处置方式)。以邮寄的方式递交纸质报名材料的,需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前寄出,具体以寄件凭证记载的时间为准(有邮戳的以邮戳的时间为准)。 六、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意向承租(受让)方应具备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丽江三义国际机场2022年第三批部分经营性资源租赁(经营权有偿转让)项目挂牌明细表》之资格条件。 | |||||||
交 易 条 件 | 出租(转让)条件 | 详见《丽江三义国际机场2022年第三批部分经营性资源租赁(经营权有偿转让)项目挂牌明细表》 | ||||||
履约条件 | 一、承租(受让)方除了向出租(转让)方支付综合资源使用费、履约保证金,还需支付水电费等费用,具体详见合同模板(附件3)。 二、费用结算方式以合同约定的结算条款为准。 三、转让所涉及的税收和费用:本次租赁(经营权有偿转让)中涉及的有关税收和费用,出租(转让)方、承租(受让)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或其约定缴纳,规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则由承租(受让)方承担。 四、承租(受让)方应在合同期满、中止或解除后严格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将场地(业务)已正常状态移交出租(转让)方,承租(受让)方所进行的所有与场地配套的固定装修全部无偿归*方所有,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其他相关事宜详见合同(详见附件)。 | |||||||
补充说明: 在确定承租(受让)方【30】日内,承租(受让)方按以上“交易条件”为基础与出租(转让)方签订合同,合同签署时间以出租(转让)方通知为准,任意一方均不得改变上述交易条件的实质性内容,意向承租(受让)方向云交所登记受让时须无条件接受以上交易条件。 | ||||||||
交易服务费 | 承租(受让)方应于收到云交所《收款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云交所交纳交易服务费(其中标的2交易服务费为3200.00元、标的3交易服务费为6500.00元、标的4交易服务费为16200.00元、标的5交易服务费为2100.00元、标的6交易服务费为3200.00元,其余标的按本项目《收费标准》计算)。逾期未交纳的,该费用在承租(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 | |||||||
报名手续 | 一、线上报名手续 报名人应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当天17:00时前通过云交所网站(www.cynee.net)自行注册、登录、报名意向标的,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交纳交易保证金。 二、报名材料包括: 1.经报名人签署的《报名登记表》《承租申请与承诺》《现场踏勘申请表》《现场踏勘承诺函》和《交易保证金转履约保证金承诺书》; 2.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人授权的); 3.《丽江三义国际机场2022年第三批部分经营性资源租赁(经营权有偿转让)项目挂牌明细表》之资格条件中明确的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 4.云交所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须加盖鲜章(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捺手印(自然人),并统一扫描为一个PDF文本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云交所审核,报名人保证其提交的报名资料均为真实、完整、合法和有效。 三、注意事项 1.成功承租后,承租方须将纸质版报名资料递交给云交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2.报名人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的注册名称交纳,未以注册名称交纳或他人代缴视为保证金交纳无效。(保证金的交纳详见保证金设定及处置方式)。 | |||||||
材料邮寄地址: (略) 五华区祥云街55-59号银佳大厦17楼。 联系方式:李先生,0871-63616509 特别提示:复印件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鲜章(法人单位)或签字、捺手印(自然人)。 | ||||||||
保 证 金 设 定 及 处 置 方 式 | 交纳方式 | 按照e交易系统提示进行线上交纳(因资金缴纳方式为e交易系统钱包支付,钱包充值后需进行项目保证金支付确认,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账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并优先选择招商银行网银操作)。 | ||||||
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时前(以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金金额(元) | 详见《丽江三义国际机场2022年第三批部分经营性资源租赁(经营权有偿转让)项目挂牌明细表》之交易保证金金额。 | |||||||
备注:如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被e交易系统有效识别交纳的,则该报名人不具备承租资格。 | ||||||||
处置方式 | 一、当承租(受让)方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保证金情形的其他意向承租(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无息返还;最终成交的承租(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付清云交所服务费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于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补交。 二、若非出租(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一)意向承租(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二)征集到2家及以上合格的意向承租(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三)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各意向承租(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四)在确定为承租(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转让)方签订合同及未按约定补足合同履约保证金、支付交易价款的; (五)其他违反交易相关规则、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和挂牌条件要求的。 三、意向承租(受让)方(或承租(受让)方)出现违规违约行为的,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在扣除云交所的相关费用后将剩余违约金付至出租(转让)方账户。违约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出租(转让)方、云交所等相关机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还可向有过错的意向承租(受让)方(或承租(受让)方)进行追偿。 四、若出现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服务费以及向出租(转让)方支付转让价款和划转违约金等行为无需再由其确认。 | |||||||
特别说明 | 一、云交所将出租(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出租(转让)项目标的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全部揭示,云交所不对本次出租(转让)项目标的做任何担保。 二、意向承租(受让)方应对出租(转让)项目标的现状等事宜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亲自查验出租(转让)项目标的、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等,在对项目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及标的物所在地涉及的法律法规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参加本次交易活动,并承担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一切风险。 三、本项目标的按现状进行出租(转让),标的实际使用面积与公告所载面积如有差异,租赁费(固定经营权费)单价不因上述因素而调整,出租(转让)方及其工作人员对项目标的物用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等即时通讯、口头、文字、图片、新闻载体等)所做的介绍、评价,仅供参考,均不构成云交所对挂牌项目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四、意向承租(受让)方按本项目公告约定提交报名文件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示其接受并认可出租(转让)项目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项目公告全部内容(含附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其承租(受让)意向为不可撤销的意思表示。 五、意向承租(受让)方或承租(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项目标的现状及瑕疵等任何理由,拒签成交确认文件及合同等交易文书、拒付交易价款或对本次交易提出异议。 六、本项目标的相关材料的查阅及现场实地踏勘工作须在规定时间完成。 | |||||||
附件下载 | ||||||||
附件1:丽江三义国际机场2022年第三批部分经营性资源租赁(经营权有偿转让)项目挂牌明细表.pdf; 附件2:1货运销售代理和货站操作场地示意图.png、2新能源充电桩业务场地示意图.jpg、3国内候机楼出发厅连廊区域商业点位示意图(涉及B-14、B-21以及自助设备项目).jpg、4国内候机楼左候机厅商业点位示意图(涉及C-5以及自助设备项目).jpg、5国内候机楼右候机厅商业点位示意图(涉及共享按摩椅和自助设备项目).jpg、6国内候机楼远机位候机厅商业点位示意图(涉及自助设备项目).jpg、7城区房屋租赁示意图.jpg; 附件3:1云南 (略) 丽江机场综合资源使用合同模板【货运销售代理及货站操作招商项目(二)】.doc、2云南 (略) 丽江机场综合资源使用合同 模板(新能源充电桩业务).doc、3云南 (略) 丽江机场综合资源使用合同模板(B-14、B-21、C-5).doc、4云南 (略) 丽江机场综合资源使用合同模板(共享按摩椅).doc、5云南 (略) 丽江机场综合资源使用合同模板(自助设备).doc、6丽江机场房屋租赁合同模板(城区租赁房屋).doc; 附件4:报名登记表、受让申请与承诺.pdf; 附件5:现场踏勘承诺函.docx、现场踏勘申请表.docx; 附件7:不拖欠农民工(员工)工资承诺函.docx(签署合同时提交);附件9: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签署合同时提交); 附件10:禁止转租分租承诺函.docx(签署合同时提交); 附件11:合规及廉洁自律承诺书.doc(签署合同时提交); 附件12:收费标准.docx。 | ||||||||
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名称 | 云 (略) | 交易机构地址 | (略) 五华区祥云街 55-59号银佳大厦17楼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李先生 | 咨询 电话 | 0871-* | 咨询 时间 | 工作日 9:00至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