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根据《 (略) 发 (略) 关于2018-2019年度 (略) 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
项目名称:南方科技大学附属光明荔园学校购买消防维保服务 |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 1.服务范围 为学校消防设备提供维修保养服务。 2. 服务内容
3.服务要求 1、维修保养内容(强制性标准) (1)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对消防栓、水带、消防卷盘等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完好无损,符合使用要求。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有效运行。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对火灾报警控制器、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感烟、感温探测器等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工作。 (4)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对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扬声器等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在紧急情况下正常工作。 (5)消防应急广播系统:对消防应急广播等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在紧急情况下正常工作。 (6)消防水泵房设备设施:对消防水泵房的消防水池、水箱、消防水泵、水泵控制柜等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有效运行。 (7)七氟#烷气体灭火系统: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等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有效运行。 (8)消防控制室主机:对消防控制室的消防主机等所有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有效运行。 (9)灭火器维修保养:对各类灭火器(如干粉、泡沫、气体等灭火器)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压力正常、有效。 (10)应急呼叫系统:对应急呼叫按钮、呼叫接收主机等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正常呼叫求救。 (11)消防排烟系统:对机械排烟系统、排烟口等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在火灾时能够正常启动排烟。 (12)防护门系统:对消防防火门、闭门器等进行检查与维修,确保其在火灾时能够正常使用,日常能正常开启。 2、维修保养方式(强制性标准) (1)合同期内,#方每月至少对#方消防设施安排一次上门定期巡视,提供免费维修保养服务,及时排除故障风险。 (2)合同期内,#方发现消防设施不正常或出现故障时,可随时通知#方,#方必须安排工作人员3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正常一般为1小时内)。若发生低于300元以下材料费用维修更换,由#方负责免费包更换或维修完好;若300元以上的材料费用,#方自行购买材料或支付给#方材料费用更换或维修完好,学校不需要支付任何人工服务费。材料费用由学校相关 (略) 场成本价进行无条件确定,#方不得额外加价。任一消防系统出现故障,学校必須通知#方,#方人员必须在3小时之内到现场修复,如未及时赶到导致发生火灾而且系统未能正常动作造成所有损失,由#方负全部责任。 3、职责约定(强制性标准) (1)#方每月对学校的消防设施定期保养一次,将检测结果、维修情况等记录并形成书面服务报告,每次双方报告签字,如未全面保养,或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国家或行业的标准或未及时修复故障,#方可拒绝签字并且拒绝付款; (2)合同期间,#方保证学校各消防系统运行正常并通过消防检查,并协调与消防主管部门之间的关系,以便更好地服务#方; (3)#方维护保养提出的任何方案、技术要求等必须提供出行业、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以个人看法、经验、别人是这样搞的形式出具技术性建议,必须以国家法律法规作为支撑; (4)#方必须派出有经验的具有中级消防员的工程技术人员至少2人进行维修保养工作; (5)每季度至少1次对所有消火栓、灭火器进行全部检查与排查,#方必须负责把学校所有消防水带缠绕摆好,并统计出消防水带的老化故障情况、消防卷盘软管的老化故障破损情况和灭火器的压力失效与过期情况,每季度发放总台账数据给学校; (6)任何维修工作完成,经试运行后,由学校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学校有权要求#方再次维修与调试并再次验收,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方承担; (7)#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学校同意,不得将服务项目委托给第三方; (8)学校的应急照明系统(应急灯、疏散指示标志等)日常的损坏、故障与新装,全部由#方负责维修与安装,200元以下的#方全包负责安装,200元以上的学校负责购买材料,#方负责安装好(无需任何人工费用)。 (9)#方除每月正常月检外还须安排技术员对#方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工作。 (10)#方每半年给#方及物业的工作人员在消防知识、设备操作方面提供一次培训,每次不得少于2个课时。 (11)在维保期间,#方应按合同约定、学校要求及相关规定及时维修保养修理故障等,否则#方有权委托其它单位或个人进行保养、维修及附件加装。所产生的费用从应支付#方的款项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方补足 | ||
项目预算金额:#元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南方科技大学附属光明荔园学校 地址: (略) (略) 光明街道 (略) (略) 与文翠 (略) 东北侧 联系人:廖老师 联系电话:0755-# 公告日期:2024年12月30日 |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 (略) 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