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 (略)
生产安全事故风险评估报告
编 制 日 期:2023年8月25日
编 制 单 位:禄 (略)
目录
1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1.1物料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公司涉及的原辅材料主要有废纸、滑石粉、淀粉、聚*烯酰胺、燃煤、氢氧化钠、生石灰等。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22调整版)》的规定,生产过程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氢氧化钠。检修过程作业过程可能用到氧气、*炔,氧气属于助燃性气体,*炔属于易燃气体,作业现场管理不善、违章操作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钢瓶爆炸。公司使用的氧气、*炔、氢氧化钠属于危险化学品。
表A1.1-1 *炔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1部分:化学品名称 | |||||||
化学品中文名称 | *炔 | ||||||
化学品英文名称 | acetylene | ||||||
危险性类别 | 第2.1 类易燃气体 | ||||||
分子式 | C2H2 | ||||||
分子量 | 26.04 | ||||||
第2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 |||||||
有害物成分 | 含量 | CAS No | |||||
*炔 | ≥97.5% | 74-86-2 | |||||
第3部分:危险性概述 | |||||||
危险性类别 | |||||||
侵入途径 | |||||||
健康危害 | 具有弱麻醉作用。高浓度吸入可引起单纯窒息。急性中毒:暴露于20%浓度时,出现明显缺氧症状;吸入高浓度,初期兴奋、多语、哭笑不安,后出现眩晕、头痛、恶心、呕吐、共济失调、嗜睡;严重者昏迷、紫绀、瞳孔对光反应消失、脉弱而不齐。当混有磷化氢、硫化氢时,毒性增大,应予以注意。 | ||||||
环境危害 | |||||||
燃爆危险 | 本品易燃,具窒息性。 | ||||||
第4部分:急救措施 | |||||||
皮肤接触 | |||||||
眼睛接触 | |||||||
吸入 |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 ||||||
食入 | |||||||
第5部分:消防措施 | |||||||
危险特性 | 极易燃烧爆炸。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接触猛烈反应。与氟、氯等接触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能与铜、银、汞等的化合物生成爆炸性物质。 | ||||||
有害燃烧产物 |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 ||||||
灭火方法 | 切断气源。若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干粉。 | ||||||
第6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 |||||||
应急处理 |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喷雾状水稀释、溶解。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产生的大量废水。如有可能,将漏出气用排风机送至空旷地方或装设适当喷头烧掉。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 ||||||
第7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 |||||||
操作注意事项 | 密闭操作,全面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穿防静电工作服。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气体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酸类、卤素接触。在传送过程中,钢瓶和容器必须接地和跨接,防止产生静电。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 ||||||
储存注意事项 | *炔的包装法通常是溶解在溶剂及多孔物中, 装入钢瓶内。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应与氧化剂、酸类、卤素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 ||||||
第8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 |||||||
职业接触限值 | |||||||
中国MAC(mg/m3) | 未制定标准 | ||||||
前苏联MAC(mg/m3) | 未制定标准 | ||||||
TLVTN | ACGIH 窒息性气体 | ||||||
TLVWN | 未制定标准 | ||||||
监测方法 | |||||||
工程控制 | 生产过程密闭,全面通风。 | ||||||
呼吸系统防护 | 一般不需要特殊防护,但建议特殊情况下,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 ||||||
眼睛防护 | 一般不需特殊防护。 | ||||||
身体防护 | 穿防静电工作服。 | ||||||
手防护 | 戴一般作业防护手套。 | ||||||
其他防护: | 工作现场严禁吸烟。避免长期反复接触。进入罐、限制性空间或其它高浓度区作业,须有人监护。 | ||||||
第9部分:理化特性 | |||||||
主要成分 | 含量: 工业级≥97.5%。 | ||||||
外观与性状 | 无色无臭气体,工业品有使人不愉快的大蒜气味。 | ||||||
pH | |||||||
熔点(℃) | -81.8(119kPa) | ||||||
沸点(℃) | -83.8 | ||||||
相对密度(水=1) | 0.62 | ||||||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 0.91 | ||||||
饱和蒸气压(kPa) | 4053(16.8℃) | ||||||
燃烧热(kJ/mol) | 1298.4 | ||||||
临界温度(℃) | 35.2 | ||||||
临界压力(MPa) | 6.14 | ||||||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 无资料 | ||||||
闪点(℃) | 无意义 | ||||||
引燃温度(℃) | 305 | ||||||
爆炸上限%(V/V) | 80.0 | ||||||
爆炸下限%(V/V) | 2.1 | ||||||
溶解性 | 微溶于水、*醇,溶于*酮、氯仿、苯 | ||||||
主要用途 | 是有机合成的重要原料之一。亦是合成橡胶、合成纤维和塑料的单体,也用于氧炔焊割。 | ||||||
第10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 |||||||
稳定性 | |||||||
禁配物 | 强氧化剂、强酸、卤素。 | ||||||
避免接触的条件 | 受热 | ||||||
聚合危害 | |||||||
分解产物 | |||||||
第11部分:毒理学资料 | |||||||
急性毒性 | LD50:无资料 LC50:无资料 | ||||||
第12部分:生态学资料 | |||||||
有害作用 | 该物质对环境可能有危害,对水体应给予特别注意。 | ||||||
第13部分:废弃处置 | |||||||
废弃物性质 | |||||||
废弃处置方法 | 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建议用焚烧法处置。 | ||||||
第14部分:运输信息 | |||||||
危序号 | 2629 | ||||||
UN编号 | 1001 | ||||||
包装标志 | |||||||
包装类别 | O52 | ||||||
包装方法 | 钢质气瓶 | ||||||
运输注意事项 | 采用钢瓶运输时必须戴好钢瓶上的安全帽。钢瓶一般平放,并应将瓶口朝同一方向,不可交叉;高度不得超过车辆的防护栏板,并用三角木垫卡牢,防止滚动。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严禁与氧化剂、酸类、卤素等混装混运。夏季应早晚运输,防止日光暴晒。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 | ||||||
第15部分 法规信息 | |||||||
法规信息 |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略) 令[2011]第591号,第[2013]645号令修),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 通则》 (GB13690-2009)将该物质划为第2.1 类易燃气体。 |
表A1.1-2 安全技术说明书(氧气)
第1部分 危险化学品名称 | |||||||||||
化学品中文名称 | 氧气 | 化学品英文名称 | oxygen | ||||||||
分子式 | O2 | 分子量 | 32.00 | ||||||||
第2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 |||||||||||
有害物成分 | 含量 | CAS号 | |||||||||
氧 | ≥99.99% | 7782-44-7 | |||||||||
第3部分 危险性概述 | |||||||||||
健康危害 | 常压下,当氧的浓度超过40%时,有可能发生氧中毒。吸入40%~60%的氧时,出现胸骨后不适感、轻咳,进而胸闷、胸骨后烧灼感和呼吸困难,咳嗽加剧;严重时可发生肺水肿,甚至出现呼吸窘迫综合征。吸入氧浓度在80%以上时,出现面部肌肉抽动、面色苍白、眩晕、心动过速、虚脱,继而全身强直性抽搐、昏迷、呼吸衰竭而死亡。 长期处于氧分压为60~100kPa(相当于吸入氧浓度40%左右)的条件下可发生眼损害,严重者可失明。 | ||||||||||
环境危害 | |||||||||||
燃爆危险 | 本品助燃。 | ||||||||||
第4部分 急救措施 | |||||||||||
皮肤接触 | |||||||||||
眼睛接触 | |||||||||||
吸入 |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 ||||||||||
食入 | |||||||||||
第5部分 消防措施 | |||||||||||
危险特性 | 是易燃物、可燃物燃烧爆炸的基本要素之一, 能氧化大多数活性物质。与易燃物(如*炔、*烷等)形成有爆炸性的混合物。 | ||||||||||
有害燃烧产物 | |||||||||||
灭火方法 | 用水保持容器冷却,以防受热爆炸,急剧助长火势。迅速切断气源,用水喷淋保护切断气源的人员,然后根据着火原因选择适当灭火剂灭火。 | ||||||||||
灭火剂 | |||||||||||
第6部分 泄漏应急处理 | |||||||||||
应急处理 |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一般作业工作服。避免与可燃物或易燃物接触。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 ||||||||||
第7部分 操作处置与储存 | |||||||||||
操作注意事项 | 密闭操作。密闭操作,提供良好的自然通风条件。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远离易燃、可燃物。防止气体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活性金属粉末接触。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 ||||||||||
储存注意事项 |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应与易(可)燃物、活性金属粉末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 ||||||||||
第8部分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 |||||||||||
职业接触限值 | 中国MAC(mg/m3):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MAC(mg/m3):未制定标准 TLVTN:未制定标准 TLVWN:未制定标准 | ||||||||||
监测方法 | |||||||||||
工程控制 | 密闭操作。提供良好的自然通风条件。 | ||||||||||
呼吸系统防护 | 一般不需特殊防护。 | ||||||||||
眼睛防护 | 一般不需特殊防护。 | ||||||||||
身体防护 | 穿一般作业工作服。 | ||||||||||
手防护 | 戴一般作业防护手套。 | ||||||||||
其他防护 | 避免高浓度吸入。 | ||||||||||
第9部分 理化特性 | |||||||||||
主要成分 | 含量: 高纯氧(体积) ≥99.99%。 | 外观与性状 | 无色无臭气体。 | ||||||||
熔点(℃) | -218.8 | 相对密度(水=1): | 1.14(-183℃) | ||||||||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 1.43 | 饱和蒸气压(kPa): | 506.62(-164℃) | ||||||||
燃烧热(kJ/mol) | 无意义 | 临界温度(℃): | -118.4 | ||||||||
临界压力(MPa) | 5.08 |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 无资料 | ||||||||
闪点(℃) | 无意义 | 引燃温度(℃): | 无意义 | ||||||||
爆炸上限%(V/V) | 无意义 | 爆炸下限%(V/V): | 无意义 | ||||||||
沸点(℃) | -183.1 | ||||||||||
溶解性 | 溶于水、*醇。 | ||||||||||
主要用途 | 用于切割、焊接金属,制造医药、染料、炸药等。 | ||||||||||
第10部分 稳定性及反应活性 | |||||||||||
禁配物 | 易燃或可燃物、活性金属粉末、*炔。 | ||||||||||
第11部分 毒理学资料 | |||||||||||
急性毒性 | LD50:无资料 LC50:无资料 | ||||||||||
刺激性 | |||||||||||
第12部分 生态学资料 | |||||||||||
其它有害作用 | 对环境无害。 | ||||||||||
第13部分 废弃处理 | |||||||||||
废物处理方法 | 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废气直接排入大气。 | ||||||||||
第14部分 运输信息 | |||||||||||
危序号 | 2528 | UN编号 | 1072 | 包装方法 | 钢质气瓶。 | ||||||
运输注意事项 | 氧气钢瓶不得沾污油脂。采用钢瓶运输时必须戴好钢瓶上的安全帽。钢瓶一般平放,并应将瓶口朝同一方向,不可交叉;高度不得超过车辆的防护栏板,并用三角木垫卡牢,防止滚动。严禁与易燃物或可燃物、活性金属粉末等混装混运。夏季应早晚运输,防止日光曝晒。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 | ||||||||||
第15部分 法规信息 | |||||||||||
法规信息 |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略) 令[2011]第591号,第[2013]645号令修正),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 通则》 (GB 13690-2009)将该物质划为第2.2 类不燃气体。 |
表A1.1-3 安全技术说明书(氢氧化钠)
标识 | 化学品中文名:氢氧化钠;双氧水 | 分子式:H2O2 | 分子量:34.02 | |||
化学品英文名:hydrogenperoxide | 纯品 | 有害物成分:过氧化氢 | ||||
CAS号:7722-84-1 | UN编号:2014 | |||||
理化 特性 | 外观与性状: | 无色透明液体,有微弱的特殊气味。 | ||||
熔点(℃) | -0.4 | 饱和蒸气压(kPa) | 0.67(30℃) | |||
沸点(℃) | 150.2 | 临界温度(℃) | —— | |||
相对密度 | (水=1)1.46(无水)(空气=1)1 | 临界压力(MPa) | 20.99 | |||
闪点(℃) | 无意义 | 爆炸下限(%) | 无意义 | |||
引燃温度(℃) | 无意义 | 爆炸上限(%) | 无意义 | |||
溶解性 | 溶于水、*醇、*醚,不溶于苯、石油醚。 | |||||
主要用途 | 用于漂白、医药,也用作分析试剂。 | |||||
毒理 学和 生态 学资 料 | 急性毒性 | LD50:浓度为90%,376mg/kg(大鼠经口) | ||||
刺激性 | 家兔经眼:90%,1mg,重度刺激。 | |||||
生态毒性 | LC50:37.4mg/L(96h)(鲶鱼);16.4mg/L(96h)(黑头呆鱼);42mg/L(48h)(鲤鱼);EC50:2.4mg/L(96h)(水蚤) | |||||
生物降解性 | 无资料 | |||||
非生物降解性 | 无资料 | |||||
接触 控制 和个 体防 护 | 职业接触限值 | 中国PC-TWA(mg/m3):1.5 | ||||
美国(ACGIH)TLV-TWA:1ppm | ||||||
工程控制 | 生产过程密闭,全面通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 |||||
呼吸系统防护 | 可能接触其蒸气时,应该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 | |||||
眼睛、身体、手防护 | 呼吸系统防护中已作防护;穿隔绝式防毒服;戴橡胶手套。 | |||||
其他防护 | 工作现场严禁吸烟。工作完毕,淋浴更衣。注意个人清洁卫生。 | |||||
危 险 性 | 危险性类别 | 氧化性液体,类别2皮肤腐蚀/刺激,类别1A严重眼损伤/眼刺激,类别1特异性靶器官毒性-一次接触,类别3(呼吸道刺激) | ||||
侵入途径 | 吸入、食入。 | |||||
健康危害 | 吸入本品蒸气或雾对呼吸道有强烈刺激性,一次大量吸入可引起肺炎或肺水肿。眼直接接触液体可致不可逆损伤甚至失明。口服中毒出现腹痛、胸口痛、呼吸困难、呕吐、一时性运动和感觉障碍、体温升高等。个别病例出现视力障碍、癫痫样痉挛、轻瘫。长期接触本品可致接触性皮炎。 | |||||
急救 措施 | 皮肤接触 |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20~30min。如有不适感,就医。 | ||||
眼睛接触 | 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10~15min。如有不适感,就医。 | |||||
吸入 |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 | |||||
呼吸、心跳停止,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术。就医。 | ||||||
食入 | 饮水,口服生蛋清、牛奶、豆浆,亦可服用氢氧化铝凝胶、思密达等保护消化道黏膜。禁止催吐。如有不适感,就医。 | |||||
稳 定 性 | 稳定性 | 稳定 | ||||
禁忌物 | 易燃或可燃物、强还原剂、铜、铁盐、锌、活性金属粉末。 | |||||
聚合危害 | 不聚合 | |||||
运输 信息 | UN编号 | 2014 | ||||
包装类别 | Ⅰ类包装(含量≥40%);Ⅱ类包装(20%≤含量<40%); 包装标志:氧化剂;腐蚀品 | |||||
运输注意事项 | 双氧水应添加足够的稳定剂。含量≥40%的双氧水,运输时须经铁路局批准。双氧水限用全钢棚车按规定办理运输。试剂包装(含量<40%),可以按零担办理。设计的桶、罐、箱,须包装试验合格,并经铁路局批准;含量≤3%的双氧水,可按普通货物条件运输。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表进行配装。运输时单独装运,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酸类、易燃物、有机物、还原剂、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等并车混运。运输时车速不宜过快,不得强行超车。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运输车辆装卸前后,均应彻底清扫、洗净,严禁混入有机物、易燃物等杂质。 | |||||
消防 措施 | 危险特性 | 爆炸性强氧化剂。过氧化氢本身不燃,但能与可燃物反应放出大量热量和氧气而引起着火爆炸。过氧化氢在pH值为3.5~4.5时最稳定,在碱性溶液中极易分解,在遇强光,特别是短波射线照射时也能发生分解。当加热到100℃以上时,开始急剧分解。它与许多有机物如糖、淀粉、醇类、石油产品等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在撞击、受热或电火花作用下能发生爆炸。过氧化氢与许多无机化合物或杂质接触后会迅速分解而导致爆炸,放出大量的热量、氧和水蒸气。大多数重金属(如铁、铜、银、铅、汞、锌、钴、镍、铬、锰等)及其氧化物和盐类都是活性催化剂,尘土、香烟灰、碳粉、铁锈等也能加速分解。浓度超过74%的过氧化氢,在具有适当的点火源或温度的密闭容器中,能产生气相爆炸。 | ||||
有害燃烧产物 | 无意义 | |||||
灭火方法 | 本品不燃。根据着火原因选择适当灭火剂灭火。 | |||||
灭火注意事项及措施 | 消防人员须戴好防毒面具,在安全距离以外,在上风向灭火。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容器突然发出异常声音或出现异常现象,应立即撤离。禁止用砂土压盖。 | |||||
泄漏 应急 处理 | 应急行动 | 根据液体流动及蒸气扩散的影响区域划定警戒区,无关人员从侧风、上风向撤离至安全区。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给式呼吸器,穿防腐蚀、防毒服,戴氯*橡胶手套。远离易燃、可燃物(如木材、纸张、油品等)。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泄漏物进入水体、下水道、地下室或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蛭石或其他惰性材料吸收。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喷雾状水冷却和稀释蒸汽、保护现场人员、把泄漏物稀释成不燃物。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 |
1.2周边关系及平面布置危险性分析
1、厂区若不按照《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等标准规范的规定进行总平面布置时,会引起厂房内人行通道等狭窄、混乱,操作面、通道过窄会影响人们正常行为,容易引发事故。
2、若厂房功能分区不明显、紧凑,安全距离、通道宽度不够、最小转弯半径不满足规范要求等,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可能交叉影响,不能及时、有效的进行人员疏散和救灾工作。
3、电气设备、电源线路布置不当,也会引起触电事故。
4、在进行总平面布置时若不综合考虑当地的气象条件,建筑物的采光、自然通风等就要受到影响;自然灾害如雷雨、风暴、地震、低温、酷热、洪涝等也会引起重大安全事故。
5、厂房(装置、作业场地、设备设施)之间的防火距离、消防通道、消防给水及有关设施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消防、急救设施未布置在便于服务、指挥和使用的地方,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就不能得到有效的控制和救护。
1.3备料及制浆工序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1、触电危险
电气设备漏电、绝缘破损、元件损坏、断线、短路、误合闸;无警示标志、接地接零、屏护措施失效、不完善或安全用电距离不够、违章操作等造成工作人员触及带电体时会发生触电伤害。
2、火灾
原料废纸、淀粉为可燃物质,遇到点火源引起火灾事故;投料过程淀粉在空气中飞扬,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到点燃源可能引起粉尘爆炸。
3、有限空间作业危险
工作人员进入浆池、水罐、制浆机等有限空间内进行检修、清理,即为处于有限空间作业。人在氧含量为18%~21%的空气中,表现正常;假如氧含量降到13%~16%,人会晕倒;降到13%以下,会死亡。在有限空间内作业,由于空气中氧含量会慢慢减少,往往内部作业人员会不知不觉地晕厥、窒息。
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接触电气设施,如果照明灯具、电动工具漏电,有可能导致人员触电伤亡。浆池、制浆机、储罐等有限空间内可能存在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引起中毒事故。
4、高处坠落
造成高处坠落危害的主要原因:操作平台防护栏杆缺失;梯子损坏或梯子设计、使用不当;作业人员疏忽大意,疲劳过度;高处作业安全管理不到位;无安全警示标志等。
5、机械伤害
运转的机械设备如防护措施不到位,或防护存在缺陷,或在事故及检修等特殊情况下存在机械伤害。
6、淹溺
造成淹溺事故的原因主要是:浆池盖板、防护栏杆刚度、强度不够;危险区域无警示标志;浆池周边湿滑未采取防滑措施;未设置禁止标志;照明不良等。
7、车辆伤害
原料、成品堆放作业区道路宽度不足,未设置限速、限高、限宽标识,驾驶人员违章驾驶等造成车辆伤害。
1.4抄纸工序危险、有害因素辨识1、触电危险
电气设备漏电、绝缘破损、元件损坏、断线、短路、误合闸;无警示标志、接地接零、屏护措施失效、不完善或安全用电距离不够、违章操作等造成工作人员触及带电体时会发生触电伤害。
2、有限空间作业危险
工作人员进入浆池等有限空间内进行检修、清理,即为处于有限空间作业。人在氧含量为18%~21%的空气中,表现正常;假如氧含量降到13%~16%,人会晕倒;降到13%以下,会死亡。在有限空间内作业,由于空气中氧含量会慢慢减少,往往内部作业人员会不知不觉地晕厥、窒息
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接触电气设施接,如果照明灯具、电动工具漏电,有可能导致人员触电伤亡。浆池、储罐等有限空间内可能存在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引起中毒事故。
3、火灾
引起电气火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短路;线路、电动机、变压器超载运行导致绝缘材料过热起火;接触不良;散热不良;电缆敷设及防护缺陷。
4、高处坠落
造成高处坠落危害的主要原因:操作平台防护栏杆缺失;梯子损坏或梯子设计、使用不当;作业人员疏忽大意,疲劳过度;高处作业安全管理不到位;无安全警示标志等。
5、机械伤害
运转的机械设备如防护措施不到位,或防护存在缺陷,或在事故及检修等特殊情况下存在机械伤害。
6、高温灼烫
蒸汽管道、烘干机等高温设备防护设施缺失,高温蒸汽泄漏、蒸汽管道损坏等,人员身体部位接触高温设备及物料可能引起高温灼烫事故。
7、淹溺
造成淹溺事故的原因主要是:浆池盖板、防护栏杆刚度、强度不够;危险区域无警示标志;浆池周边湿滑未采取防滑措施;未设置禁止标志;照明不良等。
1.5卷纸及切纸工序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1、触电危险
电气设备漏电、绝缘破损、元件损坏、断线、短路、误合闸;无警示标志、接地接零、屏护措施失效、不完善或安全用电距离不够、违章操作等造成工作人员触及带电体时会发生触电伤害。
2、火灾
引起电气火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短路;线路、电动机、变压器超载运行导致绝缘材料过热起火;接触不良;散热不良;电缆敷设及防护缺陷。
产品包装纸、边角废料等为可燃物质,遇到点火源引起火灾事故;
3、起重伤害
电动葫芦损坏、防脱钩装置缺失、钢绳超期使用或磨损严重、违章操作等,引起起重伤害和物体打击事故。
4、机械伤害
运转的机械设备如防护措施不到位,或防护存在缺陷,或在事故及检修等特殊情况下存在机械伤害。
1.6供配电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辨识1、供配电系统危险有害因素
配电室的主要危险是触电和电气火灾。配电室发生触电伤害的几率较高,这是由于其作业性质决定的。配电室引起触电事故的主要原因,除了设计缺陷、设计不周等技术因素外,大部分是由于违章作业、违章操作引起的,常见的有:
(1)装设地线失效;
(2)线路检修时不装设或未按规定装设接地线;
(3)线路或电气设备检修完毕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就对停电设备恢复送电;
(4)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作业,不符合安全距离或无监护措施;
(5)工作人员在带电设备附近使用钢卷尺、皮尺等进行测量或携带金属超高物体在带电设备下行走;
(6)引线摆动碰地、触及带电体;
(7)工作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
(8)使用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不接地,不带绝缘手套;
(9)在电缆沟、隧道或金属容器内工作不使用安全电照明灯;
(10)在潮湿地区、金属容器内工作不穿绝缘鞋,无绝缘垫,无监护人。
2、电气火灾的危险分析
引起电气火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短路
发生短路时电流可能超过正常时的数十倍,致使电线、电器温度急剧上升远远超过允许值,而且常伴有短路电弧发生,易造成火灾。
(2)过载
线路、电动机、变压器超载运行将导致其绝缘材料受热起火。
(3)接触不良
线路接头连接不牢或焊接不良均会使接触电阻过高,导致接头过热起火。接头不良的电线接头、开关接点、滑触线等还会迸发火花引燃周围易燃、易爆物质。
(3)散热不良
电动机、变压器均配备有散热装置,如风叶、散热器等,如果风叶断裂等会导致散热不良,使电器热量积累起来。电缆沟内电缆过密,散热不良亦会引起火灾。
1.7原料及产品装卸、运输过程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原料、产品均为可燃物质,厂区防火措施不到位,可燃物质遇到点火源引起火灾事故。原料、产品堆码不规范,未留足墙距、柱距,超高堆码可能引起厂房倒塌和人员伤亡事故。原料、成品堆放作业区道路宽度不足,未设置限速、限高、限宽标识,驾驶人员违章驾驶等造成车辆伤害。
厂房、仓库结构设计缺陷,建构筑物地基处理不合理,因地面自然沉降等造成基础沉降不均匀导致建构筑物垮塌,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另外,物料(原材料、成品等)堆放时墙距、垛距、堆高、通道等不符合要求,在堆放、搬运过程将发生坍塌导致人员伤亡事故。
厂区建筑物、设备设施未设置防雷装置,防雷装置未定期检验,可能引起雷电伤害事故。
由于原材料、成品的运输车辆多为载重货车,视野不良,特别是货车后部存在盲区,若未设置相应的车辆通行区域,厂区道路转弯半径不足,现场安全管理不善、未设置相应的车辆限速、车辆通行方向指示、禁止驶入、禁止通行等标志、倒车时没有专人指挥等,将可能导致车辆伤害事故。
1.8给排水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给排水系统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如下:机、泵等机械设备,在运转、检修过程中,由于转动部分未安装合格的防护罩,可导致人员机械伤害事故发生。
1.9蒸汽锅炉危险、有害因素辨识锅炉是一种受压设备,经常在高温下运行,受烟气和锅水中有害杂质的侵蚀和飞尘的磨损。操作不当,往往会发生事故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是合理使用压力容器及管道的前提。从锅炉事故的后果来分,主要有锅炉爆炸、火灾爆炸、高温烫伤、冲击波对建筑、构筑物、生产设施和人员的伤害。
一、锅炉爆炸
- 锅炉爆炸原因
锅炉有发生物理爆炸的危险。爆炸可导致大量高温蒸汽外泄,除了造成人员伤亡以外,还会造成建筑物损坏,危及其它设备的安全,导致生产停顿,造成巨额经济损失等。
可能导致锅炉爆炸的原因主要有:
- 制造锅炉的原材料缺陷;
- 锅炉设计结构有缺陷,如:开孔、焊缝布置不合理;炉胆与炉筒接管与筒体连接结构不合理等;
- 焊接缺陷,特别是焊接裂缝和未焊透;
- 装配成型缺陷,如错边或角变形超标;
- 运行中超压。
造成超压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 安全附件不全或失效;
- 出汽阀关闭或关小;
- 操作人员脱岗;
- 违章超压运行。
- 锅炉较长时间缺水,机械强度急骤降低的情况下,司炉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向炉内进水,引起爆炸。
缺水事故的原因主要有:
- 水位无人监视或运行人员不注意观察水位;
- 水位表未按要求及时冲洗,汽、水连管堵塞,运行人员又未及时发现假水位或未判断出是假水位;
- 给水自动调节器和水位警报信号装置均失灵;或水源中断、给水设备损坏;
- 排污阀严重渗漏及其它部位严重漏水;
- 排污时误操作:排污时间太长;运行人员未认真监视水位;排污后忘关排污阀。
- 运行中产生严重缺陷,使承压能力降低。
其原因主要有:
- 内外介质腐蚀造成壁厚减薄;
- 运行中产生裂纹,特别是过载裂纹、热裂纹及脆化裂纹;
- 发生严重塑性变形;
- 材质劣化,如非正常运行工况造成的珠光体球化及各种脆化等。
- 长期压力交变或温度交变引起疲劳裂纹及疲劳断裂等。
- 锅炉爆炸事故种类
- 缺水事故
锅炉缺水事故是锅炉最常见的事故。严重缺水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往往是很大的。轻者引起大面积受热面过热变形,胀口渗漏,重者引起爆管,胀管脱落,大量汽水喷出伤人;最严重的是处理不当而可能造成爆炸事故。严重缺水事故常使锅炉受以极大的损坏,过热变形严重的很难再修得;过热变形稍轻的,从修复到正常使用往往要很长时间,使用单位常因此而停工停产。
- 满水事故
满水事故也是锅炉运行中的一种常见事故,严重满水事故会引起蒸汽管道水冲击,使阀门、法兰和蒸汽管受到损坏甚至震裂。锅炉发生满水事故后,蒸汽带水严重,蒸汽品质恶化,过热器易积盐垢过热烧损,对用汽部门的设备和产品质量可能带来严重影响。
- 汽水共腾事故
所谓汽水共腾,就是炉水表在泛起较严重的泡沫,在负荷增加、燃烧强化、汽水分离加剧的情况下,炉水表面泡沫层发生急剧的翻腾和上下波动,水位表内出现很多汽泡和泡沫,水位模糊不清的一种现象。出现汽水共腾时,如同满水事故一样,蒸汽带水急剧增加,蒸汽管道可能发生水击,过热蒸汽温度下降。蒸汽中带有许多盐浓度很高的炉水将严重影响过热器和汽轮机的安全运行。
- 炉管爆破事故
炉管爆破事故主要是指水冷壁管和沸腾管束的爆破,尤以受热强度较大的水冷壁管爆破事故为常见。炉管爆破事故是锅炉运行中比较严重的事故,处理不及时,易同时引起缺水事故,炉管爆破后,被迫停炉检修,影响生产正常进行,后果是严重的。
- 水位计损坏事故
水位计玻璃管(板)爆管或损坏也是锅炉运行中常见的事故。水位计损坏事故虽然不能算严重事故,但往往影响锅炉的正常运行,而且发生和处理此事故时常常伤人。
- 水击事故
锅炉水击事故是在锅筒、汽水管道中发生的水流剧烈撞击的一种现象。水击时,常常发出很大的响声和震动。严重的水击可使部件受到损坏,阀门、法兰渗漏、震裂,甚至造成管道破裂。
二、高温烫伤
- 锅炉本体及其蒸汽系统设备、蒸汽管道存在缺陷或联接部位密封失效,蒸汽泄漏喷射人体可能发生高温烫伤危害。
- 无保温措施或保温失效,操作人员无自我防护意识,意外触及外露的蒸汽设备、蒸汽管道可能发生高温灼烫危害。
- 如果蒸汽管道补偿设计不合理,补偿装置安装不当,可能发生蒸汽管道撕裂或爆管,造成人员伤害事故。
三、噪声
蒸汽放空管未设置消声装置或消声装置缺陷,蒸汽事故放空时可能发生噪声危害。
1.10蒸汽管道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 设计时材质选用不合理;管道、管材、管件及安全附件制造、蒸汽管线安装、焊接存在严重质量缺陷,正常运行中可能引发蒸汽管网爆管事故,造成高温蒸汽释放烫伤人体。
- 蒸汽管道补偿设计不合理,补偿装置安装不当,也可能发生蒸汽管道撕裂或爆管事故。
- 违反操作规程,蒸汽控制装置及安全装置失灵,超温、超压,可能引发蒸汽管网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 蒸汽系统设备、管道联接处密封失效,蒸汽外泄可能造成烫伤危。
- 蒸汽管网无保温设施或保温设施失效,人体触及外露的蒸汽设备、蒸汽管道可能发生高温灼烫危害。
- 事故状态下蒸汽放空时,因无消声装置或消声装置失效,可能造成噪声危害。
1、地质危害
未核实建设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没有按照地质勘察报告的数据进行建构筑物基础设计,没有按照当地抗震设防等级进行抗震设计等,会对厂房安全产生重大影响。
2、雷击危害
生产设备、供电设施、建(构)筑物等受雷击的危险以及雷击引发的其它危险。发生雷击时,伴随有极高的电压和极大的电流,具有很大的破坏力,包括电作用的破坏,热作用的破坏和机械作用的破坏。
(1)电作用的破坏
雷击发生时,产生数十万甚至数百万伏的冲击电压,可损坏变压器、电动机、断路器等电气设备的绝缘,造成大面积长时间的停产等安全事故。
设备绝缘损坏会引起火灾爆炸事故,如果雷电对人体放电,将会使人致命。
(2)热作用的破坏
巨大的雷电流通过导体时,在短时间内转换成巨大的热能,从而造成发热导体周围的可燃物燃烧,如果雷电直接击在易燃物上,可引起火灾或爆炸。
(3)机械作用的破坏
巨大的雷电流通过被击物时,瞬间产生大量的热能,致使被击物破坏。此外,静电作用力以及雷击时产生的气浪,也都具有很强的破坏作用。
3、暴风雨
建构筑物基础、排水设施、抗风能力不能满足要求;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等;暴风雨对建构筑物可能造成坍塌危险。
1.12检维修作业过程危险性分析公司在检修、维护生产设备及相关辅助设施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主要有:火灾、爆炸、触电、机械伤害、高温烫伤、物体打击、高处坠落等。
公司在检修时,可能因违章检修电气设备、电气线路导致触电事故;违章检修运转的机械设备,或检修使用的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不全导致的机械伤害;对高温设备检修时未采取防护措施导致的高温物质烫伤。
1.1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危险化学品名录》(2022调整版)及《剧毒化学品名录》,经辨识在生产过程中,从原辅料、中间产物及产品来看,主要用的是氢氧化钠,过氧化氢属于危险化学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的规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的或临时的生产、储存、使用或经营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可分为生产单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和储存单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存在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表1、表2规定的临界量、即被定为重大危险源。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根据危险化学品种类的多少区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单一品种时,该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即为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总量,若等于或超过相应的临界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多品种时,按式(1)计算,若满足式(1),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1)
其中:为每种危险物质的实际存在量,单位为。
为与各危险物质相对应的单元中物质的临界量,单位为。
若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单品种时,式(1)则只取一组数据进行计算。
根据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该公司涉及到的危险化学品为氢氧化钠。经计算单元物质质量概况如下表所示:
附表A1.11 厂区单元重大危险源辨识比值结果
危险化学品名称 | 危险性符号 | 存放地点 | 最大存储量(t) | 临界量(t) | 临界量比值 | 是否为重大风险源 | 危险性 类别 | 备注 |
氢氧化钠 | / | 危险化学品仓库 | 0.5 | 50 | 0.01 | 否 | / |
所以,禄 (略) 危险化学品不属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2事故风险分析
根据《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 13861-2022)及以往相关事故统计和分析, (略) 在运行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根据物料特性、工艺流程,结合建(构)筑物布局和设备特性分析,本公司厂区主要危险源、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事故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等情况如下表所示:
附表A2-1 主要危险源及事故影响情况一览表
序号 | 主要危险源区域(范围) | 事故类型 | 事故严重程度 | 发生事故可能性 | 影响范围 | |
1 | 生产过程及相关作业岗位 | 备料及制浆工序 | 火灾、触电、中毒和窒息、车辆伤害、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 | 导致人员伤亡,造成财产损失、企业停产。 | 可能,但不经常。 | 岗位操作人员、巡检人员、厂内设施。 |
抄纸工序 | 火灾、触电、中毒和窒息、高温灼烫、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 | 导致人员伤亡,造成财产损失、企业停产。 | 可能,但不经常。 | 岗位操作人员、巡检人员、厂内设施。 | ||
卷纸及切纸工序 | 火灾、触电、起重伤害、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 | 导致人员伤亡,造成财产损失、企业停产。 | 可能,但不经常。 | 岗位操作人员、巡检人员、厂内设施。 | ||
原料及产品存放 | 火灾、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物体打击等。 | 导致人员伤亡,造成财产损失、企业停产。 | 可能,但不经常。 | 岗位操作人员、巡检人员、厂内设施。 | ||
2 | 公辅设施 | 供配电 | 触电 | 导致人员伤亡。 | 可能,但不经常。 | 岗位操作人员、巡检人员。 |
电气火灾 | 导致人员伤亡,造成财产损失、企业停产。 | 可能,但不经常。 | 岗位操作人员、巡检人员。 | |||
给排水 | 中毒和窒息 | 导致人员伤亡。 | 可能,但不经常。 | 岗位操作人员、巡检人员。 | ||
机械伤害 | 导致人员伤亡。 | 可能,但不经常。 | 岗位操作人员、巡检人员。 | |||
供热 | 锅炉爆炸、高温灼烫、化学腐蚀、机械伤害、高处坠落 | 导致人员伤亡,造成财产损失、企业停产。 | 可能,但不经常。 | 岗位操作人员、巡检人员。 | ||
3 | 其他 | 检维修过程 | 火灾、爆炸 | 导致人员伤亡,造成财产损失。 |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 岗位操作人员、巡检人员;周边设施、人员。 |
触电、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 | 导致人员伤亡。 | 可能,但不经常。 | 岗位操作人员、巡检人员。 | |||
中毒和窒息 | 导致个体伤亡。 |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 岗位操作人员、巡检人员。 | |||
厂内道路 | 车辆伤害 | 导致人员肢体损伤,或个体伤亡。 | 可能,但不经常。 | 岗位操作人员、巡检人员。 |
3事故风险评价
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来确定事故的风险等级(D),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是一种简单易行的评价操作人员在具有危险性环境中作业时的危险性的半定量评价方法,它是用于系统风险有关的三种因素指标值之积来评价操作人员伤亡风险大小,这三种因素是:L(事故发生的可能性)、E(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和C(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即:
1、评价过程:
(1)以类比作业条件比较为基础,由熟悉作业条件的人员组成评价小组。 (略) 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2)由评价小组成员按照规定标准给L、E、C分别打分,取三组分值的平均值作为L、E、C值的计算分值,用计算的危险性分值(D)来划分作业条件的危险性等级。三个主要因素的评价方法如下表所示。
表3.1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L
分数值 |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
10 | 完全可以预料 |
6 | 相当可能 |
3 | 可能,但不经常 |
1 |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
0.5 | 很不可能,可以设想 |
0.2 | 极不可能 |
表3.2人体暴露在这种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E
分数值 |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
10 | 连续暴露 |
6 | 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 |
3 | 每周一次,或偶然暴露 |
2 | 每月一次暴露 |
1 | 每年几次暴露 |
0.5 | 非常罕见地暴露 |
表3.3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C
分数值 |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 |
100 | 大灾难,许多人死亡 |
40 | 灾难,数人死亡 |
15 | 非常严重,一人死亡 |
7 | 严重,重伤 |
3 | 重大,致残 |
1 | 引人注目,需要救护 |
表3.4危险性分值D
D值 | 危险程度 | 事故风险等级 |
>320 | 极其危险 | 重大风险 |
160-320 | 高度危险 | 较大风险 |
70-160 | 显著危险 | 一般风险 |
20-70 | 一般危险 | 低风险 |
<20 | 稍有危险 | 低风险 |
2、危险性等级划分:
表3.5事故风险等级
序号 | 事故类型 | L | E | C | D | 风险程度 | 风险等级 |
1 | 火灾爆炸 | 3 | 6 | 15 | 270 | 高度危险 | 较大风险 |
2 | 锅炉爆炸 | 0.5 | 6 | 40 | 120 | 显著危险 | 一般风险 |
3 | 机械伤害 | 1 | 6 | 15 | 90 | 显著危险 | 一般风险 |
4 | 触电 | 3 | 6 | 15 | 270 | 高度危险 | 较大风险 |
5 | 物体打击 | 1 | 6 | 15 | 90 | 显著危险 | 一般风险 |
6 | 车辆伤害 | 1 | 6 | 7 | 42 | 一般危险 | 低风险 |
7 | 高处坠落 | 1 | 6 | 15 | 90 | 显著危险 | 一般风险 |
8 | 灼烫 | 1 | 3 | 15 | 45 | 一般危险 | 低风险 |
9 | 中毒窒息 | 1 | 6 | 15 | 90 | 显著危险 | 一般风险 |
10 | 其它伤害 | 0.5 | 6 | 3 | 9 | 稍有危险 | 低风险 |
4评估结论
公司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有:火灾爆炸、锅炉爆炸、机械伤害、触电、物体打击、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灼烫、中毒窒息、其它伤害等。可能发生的事故种类、可能性、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如下表所示:
表2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可能性、危害后果及影响范围一览表
序号 | 事故类型 | 可能性 | 事故后果 | 事故影响范围 |
1 | 火灾爆炸 | 可能, 但不经常 | 较大风险 | 全厂区尤其是动火作业区域 |
2 | 锅炉爆炸 |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 一般风险 | 厂区内锅炉区域 |
3 | 机械伤害 |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 一般风险 | 厂区内涉及机械伤害区域 |
4 | 触电 | 可能,但不经常 | 较大风险 | 厂区内用电及用电线路周围等 |
5 | 物体打击 |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 一般风险 | 厂区内涉及物体打击区域 |
6 | 车辆伤害 |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 低风险 | 事故发生区域 |
7 | 高处坠落 |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 一般风险 | 厂区涉及高处坠落区域 |
8 | 灼烫 | 很不可能,可以设想 | 低风险 | 厂区高温区域 |
9 | 中毒窒息 |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 一般风险 | 厂区内涉及中毒窒息区域 |
10 | 其它伤害 | 很不可能,可以设想 | 低风险 | 全厂区 |
公司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通过以上风险辨识评估,公司火灾爆炸、触电为较大风险;锅炉爆炸、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中毒窒息为一般风险;车辆伤害、灼烫及其他伤害为低风险。
因此,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建议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