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福春矿业有限公司精选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环评公众参与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将《 (略) (略) 精选厂建设项目》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
1、项目名称
(略) (略) 精选厂建设项目。
2、项目概括
项目建设地点: (略) 迁西县太平寨镇南刘古庄村。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40亩,购置安装破碎机、振筛、球磨机、磁选机等设备,建设原料车间、磨选车间、干排车间、 (略) 理车间、皮带走廊、沉淀池、成品库房等,同期配套建设办公楼、配电室、库房、供水、环保等辅助生产设施。项目年产66%品位铁精粉(略)吨。项目总投资:(略)万元
3、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略)
联系人:吴春青 电话:(略)
4、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唐山 (略)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 (略) (略) 精选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工程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即日起,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投递地址: (略) (略) ,电话:0315-(略),收件人:崔海航,*@*26.com或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发表对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及真实姓名,以方便对您提出的意见进行及时回复,建设单位将在本工程《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表意见、建议向工程的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7、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