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 (略) 成立于2016年7月,在滨海县天场镇民营创业园内,主要从事固体废物处置及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公司实际投资*元人民币,新建年产*吨胶凝材料项目,项目占地约35亩。项目立足于解决滨海本地污泥(非危废)为主,利用污水处理厂等单位污泥生产胶凝材料,项目所采用生产技术已获得发明专利证书。新型胶凝材料一种良好的水泥原料, (略) 场前景可观,经济效益较好,项目南侧即为滨 (略) ,仁舟公司年产水泥*吨,需大量的原辅材料,因此本项目产品具有良好的下游去向。
公司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委托南京科泓 (略) 进行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并于2017年10月25日取得原滨海县环境保护局的环评批复(滨环管[2017]84号),于2021年10月22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为:*MA1MP4J*Q。
在项目一期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现与环评文件相比,项目实际建设情况有部分变动,调整总平面布置、取消成型工序、取消成型设备、调整废气治理措施、调整固废种类、等,具体变动见表1.1-2。对比《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再结合《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苏环办〔2021〕122号)内容可知,本项目的变动属于一般变动,在变动前已取得排污许可证,现正在重新申领排污许可证中,该项目应纳入竣工环境环境保护验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