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0月18日我分局拟对化德县长顺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8日起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4-*
通讯地址:化德县建设综合楼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
1 | 化德县长顺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工程 | 内蒙古自治 (略) 化德县长顺镇 |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内蒙古薪寓环境工程 有 限 公 司 | 占地面积1505m2。项目拟建设一体化垃圾渗滤液处理设备,设计规模为10m3/d,采用“调节池→预处理池→吹脱塔→二级AO生化系统→MBR膜→清水池→RO系统”工艺,RO系统浓液回喷。项目总投资137.9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7.9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00%。化德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以项目代码2020-*-05-03-*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 | (一)加强建设过程环境管理。施工过程中对作业场地进行挡护,施工物料覆盖运输及堆置,采取洒水降尘措施;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临环境敏感点面设临时隔声屏障,禁止高噪声设备夜间施工;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降尘;施工弃土和建筑垃圾及时送指定地点处理;采取封闭运输措施。(二)强化水污染防治管理。渗滤液经处理后的出水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现有和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水污染物排放相关限值要求同时须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2010)标准后产水部分用于绿化,部分用于一级反渗透处理系统首次反冲洗,部分用于场区和进场道路洒水,冬季不需要绿化时满足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后拉运至化德县长顺镇污水处理厂RO系统浓液拉运至内蒙古 (略) 处理;自身产生的反冲洗废水直接排入调节池;厂区要做好分区防渗工作,加强运行维护,防止污水下渗污染地下水。(三)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营运期须对调节池、浓缩液储池进行加盖密封并在通风换气口设置活性炭纤维吸附装置处理,定期喷洒除臭剂减少臭气逸散。通过处理后臭气排放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四)严格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要合理布局噪声设备,生产设备置于全封闭厂房,高噪声设备采取地下安装、基础减震等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五)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要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进行处理,做好分类处理处置工作。危废转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并建立完善的记录台账。固体废物贮存、处置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相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