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10月13日我分局受理了化德县长顺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10月13日-10月27日(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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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主持编制单位名称 | 受理日期 |
1 | 化德县长顺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工程 | 乌兰察布化德县长顺镇东南2公里处 |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内蒙古 (略) | 2023年10月13日 |
附件: 化德县垃圾渗滤液报告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