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锡集团大厂镇保障性租赁住房一期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试验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华锡集团大厂镇保障性租赁住房一期建设工程已由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桂建保【2023】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西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华锡集团大厂镇保障性租赁住房一期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试验项目
项目招标编号:HXCG机关GC*
建设地点: (略) 南丹县大厂镇。
建设规模: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2栋共计96套及道路、绿化、停车位等配套设施。
项目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812.49万元。
招标控制价:不得超过*.8元(暂估价*.00元*60%),含6%增值税。
检测服务期:自项目开工建设至完成所有工程竣工备案止。
服务质量要求:工程检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检测服务包括以下内容:对华锡集团大厂镇保障性租赁住房一期建设工程见证取样件进行检测(详见招标控制价列出的检测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略) 级及以上行政审批部门颁发的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资质类别或检测范围包含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等), (略) 级及以上质量技术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内容满足招标范围的要求)。
3.2 诚信要求:
3.2.1 根据 (略) 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2.2 投标人未列入广西北部湾 (略) 及广西 (略) “黑名单”或“审慎交易名单”。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接一个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的工程质量检验试验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合同等佐证材料。
3.4 对跨区域【指公司注册地址不在项目所在地( (略) 南丹县)】承揽项目投标人的要求:本项目各取样件建设方及施工方均只负责送到南丹县指定位置,检测单位自行安排专人员及运输工具及时与建设方及施工方进行交接,将各取样件运输回检测单位并保证取样件完整性。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1月10日,每日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现场报名不含法定节假日、公休日),进行现场或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月10日17时30分。
4.1 现场报名:潜在投标人 (略) 桂中大道9号华锡大厦2301室营销管理部进行报名,请提交联系人、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及报名资料(投标人的资格文件(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材料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4.2 网上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时,请将联系人、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及报名资料(投标人的资格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等发至电子邮箱:(*@*63.com),电子邮件标题按以下标题格式发送:投标报名-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报名者,我方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报名者提供的电子邮箱。
5.2 如潜在投标人未提供联系方式和准确的邮箱地址造成无法联系或招标文件无法传送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17日9时00分,地点 (略) 桂中大道9号华锡大厦北侧附楼一楼招标室(华锡大厦停车场入口右前方约100米)。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方式
综合评分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招标网、广西招标采购网、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等媒体上发布。
9、履约要求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条款规定履约,如未按中标通知书期限签订合同的,按招标人有关管理规定将列为不守信企业,一年内不得参加华锡范围内所有项目的招标。
10. 联系方式招标人:广西 (略)
地址: (略) 桂中大道9号华锡大厦2102室
联系方式:邓工 0772-*
招标组织:广西华锡 (略) 营销管理部
地址: (略) 桂中大道9号华锡大厦2301室
联系人:龙工 黄工
电话:0772-*
电子邮箱:*@*63.com
2024年1月3日
信息来源: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