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路(花果山大道-环湖路)改建工程测量已经批准并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现已落实。连云港德晖工程 (略) (招标代理机构)受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招标人)委托对本项目测量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投标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
2、工程概况:新建道路长度约780米,道路红线宽25米,由现状双向2车道改为双向4车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建现状破损机动车道路面,按照最新规范要求改造现状雨污水管道,增设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及配套附属设施。
3、招标范围:平面控制、开挖后标高、回填后 标高、竣工测量及勘测定界报告等。
4、工期:全过程;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 (略) (略) 工程测绘规范、规程、标准等相关要求,保证测绘数据准确、真实;
6、最高限价:4.26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须具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级及以上资质(含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工程测量);
5、项目负责人具备: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注册测绘师证书;
6、 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2年7月-2022年1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 (略) 政道路类似工程测量项目业绩, (略) 政道路勘测定界相关业绩须通过国土资源局审核通过。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9、投标人必须提供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智大厦三楼公共服务中心开具的信用查询报告,具体查询方法见(附件1),否则按废标处理,之前已经查过的附查询报告复印件即可。投标时查询报告复印件单独提供不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其他
(1)有隶属关系(包括控股)或同一法人下属连带关系(包括控股或参股)或相互参股或具有直接管理和 (略) ,或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
(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3)投标文件内容不得失实或弄虚作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原件供查验);
3、投标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有效期内)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项目负责人注册测绘师证书、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原件供查验);
5、企业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合同原件和国土资源局审核合格签字盖章的勘测定界报告复印件供查验);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2月3日15时00分,超过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递交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智大厦开标二室
开标时间:2023年2月3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智大厦开标二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
招标人联系人:于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0518-*
代理机构:连云港德晖工程 (略)
地址: (略) 海州区朝阳东路35号登*大厦16楼1602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