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雅州一品项目全民健身场所。
二、项目位置: (略) (略) (略) 18号雅州一品地下负一层。
三、租赁期限:9年。
四、出租单位:雅安顺宝资产 (略) 。
五、租金和履约保证金支付情况:第一年租金为签订合同后一次性支付全年租金,以后租金每半年缴付一次,签订合同之日起,缴纳(略)元履约保证金。
六、场地用途:主要为健身、恒温泳池,以及相关运动及周围产品等事宜,并由最终承租人自行购买、配备健身器材。
七、竞租保证金:无保证金。
八、竞租地点: (略) (略) 2号, (略) 国有 (略) 2楼213办公室。
九、竞价方式:报名竞租(一次性报价,报价高者为中标人)。
十、出租价格表:(含面积、单价、总价)
十一、承租方资格条件:
1、承租方应当是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
2、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竞租人(或单位)需提供相应的经营健身、游泳的营业执照,并在竞租成功后办理相应的经营许可证。
5、竞租人竞租成功后,需自行购买部分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跑步机、杠铃、哑铃、更衣室柜等(具体由承租人视自身经营情况确定)。
十二、承租方承诺事项:
1、承租方需承诺,承租后按照使用要求充分、合理利用标的,不改变标的物的现有建筑主体结构和经营范围,租赁标的须再次装修的方案(含施工方案、图纸、用材、效果图)等资料交至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能装修,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2、承租方需承诺,在承租标的物后不得将标的物用作任何形式的抵押。
3、承租方需承诺,承租后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自觉履行签订的《租赁合同》和相关责任书的责任义务。
4、承租方应承诺,承租标的物后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同时接受相关主管部门监督。
5、承租方应承诺,租赁用途须按照出租方规定的用途进行使用,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承租标的擅自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调换或通过其他形式变相变更承租人,否则,将视为违约,出租方将解除租赁关系,无条件收回所租标的,并将其所缴的标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6、承租方需承诺,在运营期间针对雅州 (略) 业主需给予一定的优惠。
十三、报价期限: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7日(上午9:00至下午18:00)。
有意向者请在报价期限内 (略) (略) 2号, (略) 国有 (略) 2楼213号办公室报名并填写报价表。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略).
雅安顺宝 (略)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