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隆安华侨管理区管委会,县级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隆安县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隆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2日
隆安县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及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 (略) 《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计划》和《南宁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制定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推动我县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不断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提高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落实政府保障措施,完善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长效机制为目标,推进学前教育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大力提升幼儿教师素质,规范办园行为,不断提升保育教育质量,促进公办、民办幼儿园及城乡幼儿园协同发展,确保各方面指标达到自治区督导评估 (略) 认定标准,力争到2027年我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通过自治区督导评估和国家审核认定。
二、组织机构
成立隆安县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我县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的组织领导。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亚楠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翟珊妹 县委常委、 (略) 长,副县长
成 员:何金桂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 树华 (略) 长
张寿福 县委编办主任
甘锦龙 (略) 局长
唐旭雷 (略) 长
王才文 (略) 长
林万杰 (略) 局长
林宇真 隆 (略) 局长
叶树彪 (略) 长
*** 元海 (略) 长
班 刚 (略) 局长
梁如星 (略) 长
*** 超 (略) 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隆安华侨管理区分管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落实全县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相关工作,地点 (略) ,办公室主 (略) 局长兼任。今后,除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外,其他成员因工作变动的,由接任的同志担任,不再另行通知。
三、主要任务
(一)提高普及普惠水平。持续提高学前教育“三率”,即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80%以上(即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50%以上。
(二)加大政府保障力度。完善幼儿园专项规划,保障学位供给;落实幼儿园经费、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政策,合理确定民办幼儿园工资标准;健全安全风险防范、幼儿园监管机制。
(三)推动保教质量提升。提升办园条件,优化设置,班额普遍达标;按标准配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确保县域内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不低于1:15。落实科学保教要求,彻底消除幼儿园保教“小学化”现象。
(四) (略) 会认可度。力 (略) 会认可度逐年提升,2027年达到85%以上。
四、主要措施
(一)科学规划 (略) 。完善县 (略) 规划,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制定年度幼儿园建设规划,安排财政预算,保障幼儿园建设合理用地, (略) 前教育资源,保障适龄幼儿就近入园。确保县域内幼儿园班额普遍达标。(责任单位: (略) 、 (略) 、 (略) )
(二)完善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将学前教育经费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落实自治区规定公办园生均财政经费标准,落实自治区规定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和扶持政策。确保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及时、足额发放。落实自治区规定公办园生均拨款标准和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完善分类收费定价机制。建立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动态调整机制,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和稳定发展。(责任单位: (略) 、 (略) 、 (略) )
(三)大力提高公办幼儿园比例。加快建设 (略) 幼儿园、隆安县城北幼儿园、那城片那城幼儿园,计划实施村级公办幼儿园建设。不断增加学前教育经费并向薄弱幼儿园及农村幼儿园倾斜,重点用于改善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小区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进一步保障园舍改造、设施设备添置等经费,对照幼儿园等级标准,全面改善办园条件,确保幼儿园园舍条件、玩教具和幼儿图书配备普遍达到要求。(责任单位: (略) 、 (略) 、 (略) )
(四) (略) *** 建设。根据幼儿园班额等情况,按照自治区有关定编标准,逐步补充幼儿园编制;按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规定,将保育员、厨师等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全 (略) *** 绩效工资、奖励工资政策;建立并有效实施幼儿园园长和幼儿园教师定期交流制度,不断提高城乡幼儿园结对帮扶和支教力度;实施全县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计划,不断增强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和业务素养。(责任单位:县委编办, (略) 、 (略) )
(五) (略) 门监督责任。教育、公安、住建、卫健、市场监管、 (略) 门要全面落实安全责任, (略) 、食品、卫生、校车、消防等各方面齐抓共管;全面落实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对幼儿园的办园条件、班额情况、教师配备、幼儿园管理、保育教育质量进行全方位督导评估。加强对学前教育的领导,各幼儿园根据实际情 (略) (略) ,建立党建指导员委派制度,真正实现幼儿园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审批,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制度,完善年检制度, (略) 会公布幼儿园资源信息,实行动态监管。按照“准入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继续分类治理,推动“低、小、散”幼儿园整治。(责任单位: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六)不断提升保教质量。深入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指导幼儿园科学保教;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幼儿园“小学化”的教育方式、教育环境和课程内容,并将其作为幼儿园年检和示范幼儿园评估“一票否决”项;做好“幼小”双向衔接,落实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要求,科学做好入学准备。鼓励幼儿园开展争优创先活动,支持隆安县第二幼儿园、华侨管理区幼儿园、隆安宝塔幼儿园创建自治区级示范园,指导隆安县德润幼儿园、 (略) 幼儿园、 (略) 幼儿园、 (略) 幼儿园、 (略) 幼儿园、红缨悠久幼儿园创建市级乡镇(街道)示范幼儿园;鼓励各幼儿园争创县级示范幼儿园。健全乡镇薄弱园之间的结对帮扶和发展“城乡教学研共同体”联片教研等工作机制。实施学前教育质量监管机制,切实推动城乡幼儿园的合作、交流,进一步发挥优质幼儿园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薄弱幼儿园的发展。(责任单位: (略) )
五、规划实施
(一)启动。2022年1至4月,召开启动大会,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推进工作方案,坚持问题导向,明确工作职责和重点任务,广泛宣传,营造舆论氛围。
(二)实施。2022年5月至2024年12月底,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创建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建立管理制度和工作台账,根据幼儿园实际列 (略) 线图,确保工作质量和进度。加强指导和督促,适时召开推进会。
(三)迎检。2025年起,开展县级自查自评,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整改提高;2026年,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情况、幼儿园保教质量情况、社会认可度 (略) 达到评估标准,报请市级开展过程督查核验;2027年,迎接自治区督导评估和国家审核认定。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对照评估指标,制定单位实施方案,认真开展自评,以问题和评估标准为导向,有序推进工作,确保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县级媒体广泛宣传,营造重视、关心、支持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良好氛围,确保顺利通过自治区人民政府督导评估验收和国家认定。
(三)注重落实,加强督查。加强对有关单位的督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各有关单 (略) 观念,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保证各项工作持续有序推进。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隆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