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相关文件 | 备注 |
(略) 产业园区基础设施连通工程(金港路上跨清嘉高速公路桥梁工程) | (略) (略) 钢城街道金港路 |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兰州 (略) | 1、 (略) 产业园区基础设施连通工程(金港路上跨清嘉高速公路桥梁工程)报批申请表;2、 (略) 产业园区基础设施连通工程(金港路上跨清嘉高速公路桥梁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公示期:2023年5月8日起5个工作日。如在公示期间无异议,则视为完成备案。公示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辐射管理科0937-*
通讯地址: (略) 区环保局综合楼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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