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租的建筑物为 (略) 省 (略) 河水 (略) 自有房屋,建筑面积1896平方米,院落面积为8491平方米。该建筑物坐落在 (略) 市 (略) 区红花 (略) 内,毗邻龙蟠南路(原 (略) 区政府北面)。 (略) 如下:
一、出租的标的物以现有的建筑物及现有配套设施设备为准,现有配套设备、设施由出租方造册移交给承租人使用。
二、房屋只能用于办公,承租人不得改变用途,不得转租转包。
三、租赁期限:5年,出租人提供2个月免租金装修期(2个月装修期不在5年租期内)。
四、本次出租标的物无不动产证(两证),承租人应接受该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承租人如对出 (略) 改造须严格按照 (略) 装修改造,不得破坏原房屋结构,并向出租方报备改造方案,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方可施工,装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人需缴纳装修保证金50万元,装修结束没有安全隐患时退还。
六、意向承租人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3000万元以上,连续经营5年以上的企业。金融机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也可以参与投标。
2、与标的物产权人没有债务(账务)纠纷。
3、不接受自然人及联合体参与竞标。
七、意向承租人须承诺的事项:
1、承租资金来源合法。
2、未经同意不得转租,不改变房屋结构及辅助设备、设施。
3、对周围环境不产生污染。
4、房屋使用不得涉及治安、消防等安全隐患。
5、不得储存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
请有意向承租人在 (略) 省 (略) 河水 (略) (略) (http:/ *** )下载招租文件,并于 * 日16:00前将投标文件送至 (略) 省 (略) 河水 (略) 4楼405房间。
联系人:刘 (略)
联系方式: *** ***
(略) 省 (略) 河水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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