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和《浙江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等有关规定,现 (略) (天 (略) )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之高禹中学附属渠道建设工程涉河涉堤(含占用水域)的有关情况进行公告。
本项目位于安吉县天子湖镇,护岸、箱涵占用孙家溪河道水域面积占用孙家溪水域面积880m2;配套绿化植物占用河道管理范围345m2。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无异议的,我局将在其提交完备的申请材料后正式受理许可申请。
特此公告。
公示期限:2024年11月12日—2024年11月18日
联系方式:0572-*
申请人:浙江安吉天子湖 (略) ;
公告原因:涉河涉堤建设项目审批(含占用水域);
附件:
1、关于请求审批《 (略) (天 (略) )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之高禹中学附属渠道建设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的请示
2、《 (略) (天 (略) )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之高禹中学附属渠道建设工程目防洪评价报告》
(略) (天 (略) )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之高禹中学附属渠道建设工程防洪评价报告
安 (略)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