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珞珈创新港(一期)改造工程项目融通地产珞珈山谷项目一批次(3、4、13、21号楼)施工总承包问题答复函
(招标项目编号:HBSJ-*FJ-*)
致各申请人:
就融通珞珈创新港(一期)改造工程项目融通地产珞珈山谷项目一批次(3、4、13、21号楼)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HBSJ-*FJ-*)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一:本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表述不一致,在资格预审文件封面中表述如下:融通珞珈创新港(一期)改造工程项目(项目名称)融通地产珞珈山谷项目一批次(3、4、13、21号楼)施工总承包(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在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的1.1.4项目名称为:融通地产珞珈山谷项目一批次(3、4、13、21号楼)施工总承包,请问是否可明确为以下内容:项目名称:融通珞珈创新港(一期)改造工程项目,标段名称:融通地产珞珈山谷项目一批次(3、4、13、21号楼)施工总承包。
回复一:可以明确,项目名称:融通珞珈创新港(一期)改造工程项目,标段名称:融通地产珞珈山谷项目一批次(3、4、13、21号楼)施工总承包。
问题二:目前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在全国各地开展相关业务,为了满足属地化购房、教育、医疗等优惠政策,各申请人均在全国进行属地化缴纳地方社保。请问各申请人缴纳非独立法人机构社保也均认可?并提供非独立法人机构营业执照及说明文件即可。
回复二:认可,并提供非独立法人机构营业执照及说明文件予以证明两者关系。
问题三:本项目要求申请人应当在《 (略) 场监督 (略) 》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经查本项目并未在监督与诚信一体化进行项目录入,是否可将本内容进行企业截图及人员截图放置在,(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中。
回复三:本项目未在《 (略) 场监督 (略) 》备案,仅需提供申请人的企业截图及人员截图。
问题四:资审文件3.2.3中,类似项目业绩“须含装饰装修内容,金额不低于*元”,是否可以用主合同清单或业主证明体现该指标。
回复四:资审文件3.2.3中,类似项目是指“单项施工合同金额*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须含装饰装修内容,金额不低于*元)”,其中“须含装饰装修内容,金额不低于*元”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若业绩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装饰装修内容和金额的,则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形式不限,但必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
问题五:类似项目如有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是 (略) 查询截图。
答复五:必须提供类似项目业绩在“ (略) (略) ” (略) 链接。
问题六:资审文件3.2.3类似项目:(须含装饰装修内容,金额不低于*元),此项指标可否用主合同清单、业主证明、财审清单中任意一项指标体现。
回复四:资审文件3.2.3中,类似项目是指“单项施工合同金额*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须含装饰装修内容,金额不低于*元)”,其中“须含装饰装修内容,金额不低于*元”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若业绩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装饰装修内容和金额的,则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形式不限,但必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
(略)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