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玉山县下塘乡新塘村吕畈村山塘整治和水渠修复建设项目
重新公示中标候选人
2023年玉山县下塘乡新塘村吕畈村山塘整治和水渠修复建设项目于2023年09月22日上午09: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山中心公开招标,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共有804家投标单位递交了有效的投标文件,于当天结束评标工作并于2023年09月25日至2023年9月27日公示中标候选人,因原中标候选人有在建工程,故取消原中标候选人,现重新公示前两名中标候选人。
公示如下:
第一排序人: | 信 (略) | ||
投标报价: | *.58元 | 承诺工期: | 366日历天 |
项目负责人: | 谭静 | 注册证书编号: | 川*8 |
第二排序人: | 湖北 (略) | ||
投标报价: | *.5元 | 承诺工期: | 366日历天 |
项目负责人: | 周杰 | 注册证书编号: | 鄂*1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本次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日,公示起始日期为:2023年12月01日至2023年12月05日,对上述结果如有异议,请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7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和程序,投诉人应当在公示截止时间前(2023年12月05日下午17:00前)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
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以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诉人可以自己直接投诉,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给行政监督部门。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招标人:玉山县下塘乡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 (略)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单位:玉山县水利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方式:0793-*